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档案工作总结的通知

27.11.2015  11:39
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局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5年档案工作总结的通知
 
桂档办〔2015〕40号
  各市档案局:
  为认真总结2015年全区档案工作的成绩和经验,查找存在问题与不足,并研究制定2016年档案工作计划,请各市档案局结合实际,做好本地区、本部门2015年档案工作总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的主要内容
  (一)全面总结2015年的主要成绩、主要工作和经验体会等。
  (二)结合实际,提出2016年的主要目标任务设想及主要举措。
   二、几点要求
  (一)工作总结要全面、真实地反映本市[包括所辖县(市、区)]一年来的档案工作情况,材料要简洁明了,突出重点、亮点和创新点。
  (二)2016年的工作计划,要围绕中心,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具体。
  (三)填写基本数据一览表时要准确把握内容、数据单位,做到准确无误。
  (四)请各市档案局于2015年12月18日前,经本单位主要领导签发后,将工作总结材料和基本数据一览表(一式5份),报送自治区档案局办公室(联系人:梁 宇,联系电话:0771-5852862),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2015年各市档案工作情况基本数字一览表(点击下载)
  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局办公室
201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