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 档案工作写入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02.09.2016  15:39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近日,江西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其中,“强化城建档案管理”作为“改进城市治理方式”的一项重要内容写入《实施意见》中。
 
      《实施意见》指出,要强化城建档案管理,加强城建档案管理机构队伍建设。城市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建设前要认真查询相关城建档案,杜绝野蛮施工和随意开挖。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完成或变更后,要及时将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建立完备的城建档案,实现城市地上地下建设工程档案信息共享和动态更新,充分发挥城建档案在城市建设、管理和防灾减灾中的积极作用。
 
      《实施意见》颁发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全省各级城建档案主管部门、各级城建档案馆(室)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结合实际,以问题为导向,攻坚克难,在工作中抓好贯彻落实,并决定从今年开始,启动全省城建档案规范化管理暨归档工作年度调研督导活动,对全省各级城建档案馆(室)的年度工作进行督导,推动城建档案工作实现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