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馆关于开展“档案见证改革开放——用老影像老照片话说八桂巨变”公益档案征集活动公告

03.06.2018  21:39
  1978年12月18日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吹响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号角。2018年,改革开放的征途将走过40年。在这40年的风云激荡里,“一湾相挽十一国”,素以面向东盟著称的广西,通过南向、北联、东融、西拓,八桂大地发生了巨大变化,经济社会发生了的深刻变革,改革开放步伐正在加快。40年破浪前行,有哪些事烙刻下深深的印记?又有多少资料进入档案留存?为完整保存好这珍贵历史的足迹,我们诚挚邀请您参与留下八桂改革开放的故事,捐赠出您用心记录下的一个大时代投射在广西众多公共领域发生的独特印记,共同书写这卷波澜壮阔的鲜活历史。
   一、征集范围
  拍摄于1978至2018年之间的,体现广西时代特点、反映广西乡容市貌、公共服务事业、交通事业、教育事业等公共领域变迁的照片、影像(有反映变迁的对比照或影像最佳),具体包括:
  (一)反映广西历史、文化、经济、教育等各个领域发展变化的照片、影像;
  (二)记录广西重大历史事件、重大活动的照片、影像;
  (三)记录广西各个发展时期建设场景、新旧面貌的照片、影像;
  (四)记录党和国家领导人、知名人士在广西工作、生活的照片、影像;
  (五)关于广西的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场景、建筑照片、影像;
  (六)关于广西著名、重要的港口、公路、高铁、机场、边防口岸等建设变化的照片、影像。
  (七)关于广西少数民族民居、服饰、习俗变化的照片、影像等。
  (八)关于广西与东盟各国友好合作重大事件、重大活动的照片、影像等。
   二、征集要求
  (一)照片、影像内容真实,符合征集主题。照片、影像黑白、彩色均可,单幅、组照不限,但不得修改照片或是合成原始影像。数码照片为JPG格式,文件大小需在5M以上,像素12000,扫描件在600dpi以上;纸质照片需6寸以上;视频影像完整清晰;组照可前后对比或独立成组成系列,具有紧密的视觉和逻辑关联,以便能更好地反映有关事件、工作的变迁。
  (二)作品数量不限,对个人提供的原始照片、影像一经入选馆藏档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局(馆)颁发收藏证书。
  (三)报送照片、影像应须注明有效信息,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意义等。同时提交单位或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发电子邮箱时在主题处注明“档案见证改革开放捐赠影像”。
  (四)报送时需提交照片原图、原始影像。
   三、征集成果展示
  一是整理成档案珍藏自治区档案馆;
  二是制作宣传展板进行展示;
  三是汇编成册进行宣传。
   四、征集时间
  影像、照片征集时间从即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
   五、注意事项
  凡作品涉及到版权、人物肖像权及个人隐私权等有关法律问题,均由报送单位或个人负责。
 
  联  系  人:蒙斌、朱耿雨
  联系电话:0771-5086417、508643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捐赠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北一里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局(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