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馆在副省级以上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取得优异成绩

07.05.2019  16:10
  2018年5-10月,国家档案局组织专家组对全国47家副省级以上综合档案馆2013-2017年的业务建设情况进行了集中评价。近日,国家档案局对评价结果进行了通报。根据评价得分,国家档案局对参与评价的47家副省级以上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总体水平在结构上按全国前列、全国中上水平、全国中等水平、全国较差水平4个层次进行划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馆以评价得分排名第五(省、区、市排名第四)的优异成绩,分别与辽宁、青岛、浙江、福建、湖北、上海等7家档案馆处于全国前列。而在此次业务建设评价的核心部分档案基础业务和开发利用中,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馆的档案基础业务更是取得了评价得分排名第三(省、区、市排名第一)的好成绩。
  《通报》指出,近年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精神,根据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档案安全保管基地、档案利用服务中心、政府公开信息查阅中心、电子档案备份管理中心的功能定位要求,大力推进档案资源体系、档案利用体系、档案安全体系建设,档案基础业务水平显著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显著、干部队伍建设充满活力,业务建设水平在全国47家副省级以上综合档案馆中处于前列。
  同时,《通报》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馆经费保障有力,档案馆事业发展环境良好;基础工作扎实,档案管理水平显著提升;数字化进展较快,信息化建设进入实际应用阶段的工作亮点也给予了充分肯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馆接到《通报》后,馆领导及时召开馆长办公会议,传达《通报》精神,对取得省区市排名第四的好成绩给予肯定,还在会上对《通报》列出的问题清单逐条研究整改措施。会议要求,全馆要按照国家档案局要求进一步夯实档案馆发展基础,进一步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档案馆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对标对表,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担当实干,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突出5项基本功能,发扬“爱档敬业、求实创新、守寂持清、乐于奉献”的广西档案干部精神,为加快推动档案馆工作的转型升级、提质增效而努力,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