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四级风以上天气要停止扬尘作业

13.08.2015  13:18
      为营造良好的空气环境,保持整洁卫生的城市形象,梧州市狠抓建筑工地施工现场扬尘,下发通知倡导文明施工,明确四级以上天气,施工单位要停止易产生扬尘作业。
 
      日前,梧州市住建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的有关事项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提出:建设单位对建筑工地扬尘控制负总责,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标准化工地施工管理规定组织施工,四级风以上天气要停止易产生扬尘的作业,严禁从建筑物内向外抛扬垃圾。

      与此同时,梧州市住建委还制订了《扬尘治理承诺书》,组织建筑施工企业签订承诺书。对于未签订承诺书的建筑企业,将一律不予办理施工许可审批手续。

      通过对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情况进行地毯式、跟踪式督促检查,梧州市先后对扬尘治理工作组织不得力、消极怠慢、工作进展缓慢的47个在建工地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下发了《责令扬尘治理整改通知书》。

      对于环境脏、乱、差,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不到位,该市约谈了丽港华府在内的4个建筑工地以及未办理任何手续违规运输的鑫成土方公司等3个运输施工单位。

      对于情节严重的施工单位,该市启动了“三停一重罚”措施,对巴黎春天等3个工地作出了停工整顿,对中国十一冶建筑工程公司等作出了在梧州市停标限行,对皇朝福邸工地作出了停办任何手续的决定。(梧州市住建委 黄惠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