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三项措施规范非税收入收缴管理
30.11.2015 17:58
本文来源: 财政厅
今年以来,梧州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清费减负”有关规定,采取三项措施,切实规范非税收入收缴管理。
一、及时调整非税收入项目。 严格对照《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结合市物价局批复的收费依据,在非税收入征管系统中及时更新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由执收部门和单位按符合条件的收费项目开具《非税收入缴款书》,规范执收单位的收费行为。同时,督促执收部门单位及时向社会公布取消、暂停和免征的收费项目信息,便于社会各界监督。截至10月底,市本级共取消了征地管理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2项、暂停征收采矿登记费等涉企收费7项,对小微企业免征房屋登记费等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45项,预计每年将为企业或个人减负约300万元。
二、严把非税收入 缓 减免关。 认真按照非税收入有关缓减免的范围和程序,从严审核,把好缓减免审批关口,对不符合缓减免规定的事项不予受理,杜绝擅自缓减免政府非税收入;对符合缓减免条件的事项在规定办结时限内依法依规做好审批工作,全年该局审核办理人防易地建设费减免收费12万元。
三、加强收缴日常监督管理。 财政部门每月定期与有关单位进行沟通,做好非税收入项目收缴对账工作。特别是对部分缴款单位通过网银、转账支票付款,执收单位跨行开票写错代码,跨地区收款以及银行网络故障等原因形成待查未明的非税收入,财政部门主动加强与银行、执收单位进行核对,督促有关单位及时补录,保障正常非税收入的及时足额入库。
报送单位:梧州市财政局 编辑:耿学昌
本文来源: 财政厅
30.11.2015 17:58
唱响“广西财政之歌” 弘扬“广西财政精神”
——全区财政系统“迎大庆 颂党恩”歌咏比赛圆满财政厅
财政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赴桂开展完善边疆民族地区转移支付专题调研
2018年9月25—29日,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