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气象法》执法检查
4月18日至21日,梧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剑强率市人大执法检查小组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以下简称《气象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梧州市气象局陪同一起进行实地检查工作。
执法检查组一行7人分别赴梧州所辖蒙山、藤县、苍梧、岑溪四县(市)开展了实地检查。检查组采取听取各级政府关于贯彻执行《气象法》情况汇报,实地察看全市各国家基本气象站、气象服务中心、气象业务平台、通讯平台和短信发布平台,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深入了解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气象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贯彻落实《气象法》情况,了解《气象法》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和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执法检查小组对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实施《气象法》和对气象工作发展的支持所取得的成效给予了肯定。检查组指出,近年来全市气象基础设施建设、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和灾害防御工作、气象为农服务等方面均取得了明显新成效,为梧州市防灾减灾和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提供了有效的保障。通过此次执法检查,希望各级政府、气象和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市贯彻实施《气象法》所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有较为清醒的认识,针对梧州市气象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协调有关部门通力合作解决,不断提高认识,改进工作方法,进一步强化气象服务工作,不断探索气象服务“三农”新领域,拓展气象为农服务新手段,促进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和防御气象灾害工作上新台阶。同时要加大气象法的宣传普及力度,加强气象行政执法,及时处理和纠正破坏气象探测环境的行为。
通过本次人大执法检查,进一步推动《气象法》在全市的贯彻实施,特别是有效促进实施《气象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增强全社会的气象法制观念,促进气象工作紧紧围绕梧州市经济社会发展,为梧州防灾减灾抗灾、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发挥积极作用。(文/毕靖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