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有关标准和意见

31.07.2015  18:28

  梧州日报讯(记者 李欣鞠) 7月30日下午,市长朱学庆主持召开市十三届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同意《梧州市2015-2017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15年梧州市本级城乡居民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原则通过《关于规范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意见(送审稿)》。

  会议听取了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市本级城乡居民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的情况汇报,审定我市2015-2017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38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450元;2015年市本级城市低收入家庭标准为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910元,农村低收入家庭标准为年人均纯收入低于3750元。会议强调,制定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市本级城乡居民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是关心困难群众、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健全完善城乡低保工作机制,规范操作、严格认定、加强监管,做到应保尽保,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切实保障城乡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会议审议了《关于规范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意见(送审稿)》。会议指出,我市河道采砂管理工作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无证采砂、乱采滥挖现象时有发生,出台《意见》有利于维护正常的河砂市场秩序,保护河道生态环境,保障堤防、航运、水利设施安全。会议强调,河道采砂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综合性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意见》的要求,加强日常监督,依法取缔无证采砂,全面整顿和规范河道采砂管理秩序。要加强执法人员、装备配备,建立长效机制,使全市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规范化、法制化。

  副市长吴浩岭、黄振饶、彭健铭、赵越、陈荣茂、姜云飞,市政府党组成员荣志晓、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管委会主任徐文伟,市政府秘书长李彤华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