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创建工作效果好
广西检察网4月1日讯(通讯员曾城)3月23至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文明接待室”考核检查组对梧州市两级检察院2013-2015年度全区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示范窗口)”的创建工作进行了考核验收。
本轮全区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示范窗口)”评比,梧州市检察机关8个单位均进行了申报。检查组深入各院的检务受理接待大厅参观硬件建设,听取各院关于创建全区文明接待室(示范窗口)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分别从信访接待处理、举报、办案、综合信息、业务指导、队伍建设、接待场所建设、信息化建设等八个方面,对创建工作进行了现场提问及书面检查。
检查组对梧州市两级检察院大力推进 “一站式” 综合性检务服务平台建设表示高度赞赏,对两级院近三年来高度重视“文明接待室”建设特别是市院多次组织文明接待室创建专题会议和培训以及进行全市交叉检查表示充分肯定,认为我市控申工作亮点多,尤其是对该市两级院积极引入人民监督员、律师、法学专家等第三方参与重大疑难复杂涉检信访化解工作制度、视频接访联通至派驻乡镇检察室以及每年编发6期《梧州控申工作情况》及时做好信息宣传工作表示充分肯定,同时认为梧州市两级院文明接待室的硬件和软件建设均达到了全区文明接待室评比标准,符合检察工作的新发展、新要求,创建材料完整齐备,图文并茂,很有特色,具有很强的震撼力,办案中的每一个程序都做得非常细致,经得起检查。
三年来,随着控申检察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文明接待室”评比项目也逐渐增多、内容不断细化,硬件建设、便民利民措施、信息化水平、队伍建设成为了衡量“文明接待室”的重要标准。为争创全区、全国“文明接待室(示范窗口)”,梧州市两级检察院高度重视, 努力打造具有“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一把手工程”特点的“一站式”服务窗口,拨出专款对检务受理接待大厅进行了升级改造, 统一了全市检察机关的综合性受理接待平台的名称和内部功能区的设置,采购了安检门、LED显示屏、电子触摸查询机、打印机、防爆桶、防爆毯等一批设备;有效整合了接处人力, 大厅工作人员均熟悉并能独立完成控申接待、案件受理和查询服务等各项工作,成为一名“多面手”、“全科医生”;制定了《检察事务管理中心工作职能》、《检务受理接待工作规程》等一批制度,规范了检务受理接待工作;同时将原来仅用于举报的“12309”电话整合成为控告、举报、申诉、投诉、咨询、查询等“六合一”功能的电话系统,开通了网上和电话预约服务,通过检察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大力推行网上信访,在实现两级院视频系统互通的基础上,率先在全区开通了联接派驻乡镇检察室的内网视频接访系统,将服务窗口延伸至乡镇检察室,努力构建“信、访、网、电、视频”五位一体的全方位案件导入机制,为来访人员提供检察事务“一站式”公开、高效、优质的服务,全力打造阳光检务。
“文明接待室”创建工作是控申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控申工作的全面反映,全区检察机关每三年进行一次评比,并从评比的全区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示范窗口)”中推荐优秀者参评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示范窗口)”。梧州市检察院从1997年起已连续五届荣获全国、全区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称号,苍梧县、岑溪市、藤县检察院连续荣获多届全国、全区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蒙山县检察院连续荣获多届全区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万秀区检察院为在上一轮评比中首次获得全区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称号,龙圩区检察院为首次申报全区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作者单位:梧州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