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检察院与律师事务所联合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16.05.2017  15:22

   普法联盟吹响集结号  

  ——梧州市检察院与广西益远律师事务所联合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广西检察网5月16日讯(通讯员李雪莲 李纪玲 叶聪)正在热播的反腐大剧《人民的名义》,里面的达康书记给懒政干部上课的画面大家是否还有印象?达康书记答记者问的画面大家是否还有印象?相同的画风,不同的主题和对象,目的都是以人民的名义将法治理念进行到底。 

  5月10日下午,梧州市人民检察院与广西益远律师事务所携手走进梧州市卫生学校,向梧州市卫生学校的400多名师生普及法律知识。 

  这一边,在宽敞明亮的多媒体教室里,检察官从最近正在热播的《人民的名义》开始,向师生们介绍了检察机关和未成年人工作的职能,并希望师生对未检工作进行监督,从而督促检察官们杜绝懒政和不作为现象;同时,检察官介绍了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的情况,并根据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和特点提出了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几点建议;另外,针对近期在网络上传播的校园欺凌事件,检察官通过小故事就如何应对校园欺凌做了详细的讲述,并要求老师和学生对校园暴力提高警惕。检察官娓娓道来的法律知识和风趣的小故事,让同学们听得入了神,时不时还听到同学们欢乐的笑声。 

  另一边,广西益远律师事务所的韦发华律师从民事侵权的角度出发,就学校伤害事故中校方责任,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内容与梧州市卫生学校的老师进行了交流,解答了老师们在工作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得到了老师们的一致好评。 

  课上完了,说好的答记者问呢?别着急,问答环节,说来就来。这次提问的不是记者,是学生;答记者问的也不是达康书记,而是检察官和律师。 

  “如果我捡到一个手机,找到失主并归还给他,能否要求给予报酬?”“有个亲戚,用一把水果刀想去抢钱,但是没有抢到钱被抓了,会被判多少年?”“正当防卫的时候把人打成重伤或者打死了,要负刑事责任吗?”律师:“这个问题我来回答……捡到手机归还失主,可以向失主要求一定的报酬,这是合情合法的!”检察官:“正当防卫是一个比较复杂的法律问题,但是如果把人打成重伤或者打死了,是超出了必要限度的防卫过当行为了,法律规定是要负刑事责任的,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课堂的氛围越来越热烈,然而时间却十分有限,短暂的“法治进校园”活动在同学们诵读《愿你走出半生,归来仍是少年》的朗朗声中结束。 

  学校教导主任卢老师表示:检察院和律师的这一次“法治进校园”活动给卫校带来了一场及时雨,不但达到了帮助师生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的目的,还解决了是师生们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和困惑。 

  梧州市人民检察院未检科成立以来,注重加强与社会各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联系配合,推动健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权益保护社会化工作机制,此次联合律师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便是一个实践。 

  据悉,此次是检察院首次携手律师开展“法治进校园”宣传活动,增强了合力,提高了效果,创造了法律共同体联合普法新模式。 

    (作者单位:梧州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