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检察院发放司法救助金 为困难家庭雪中送炭
梧州市检察院公正司法与司法救助并举——
为救助人缓解压力抚平创伤
广西检察网11月18日讯(通讯员 曾城)“感谢检察院为我办理了国家司法救助,缓解了我的家庭生活困难,带来了温暖……”当被害人家属蒙某从检察官手中接过30000元国家司法救助金时,深深鞠了一躬。这是近日在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务大厅内的感人一幕。
快诉快审,凶手依法获严惩
事情回到2013年9月18日那天,梧州市长洲区倒水镇三贵村发生了一起恶性刑事案件。
韦某源与被害人蒙某媚同居后育有一子。两人经常因琐事意见不合发生争吵,于是蒙某媚提出分手。2013年9月18日,韦某源来到三贵村蒙家劝蒙某媚与其和好未果,便从驾驶的摩托车中取出汽油泼到蒙某媚身上点燃。蒙某媚送医院后因严重烧伤并发全身感染致多器官功能衰竭而死。
蒙某媚的医疗费及丧葬费共用去了27万多元,且没有得到韦某源的任何经济赔偿,父亲蒙某向亲友借了20多万元,使这个本来就不宽裕的家庭陷入困境。
韦某源归案后,在审查逮捕阶段,梧州市检察院侦监科对案件快速进行审查,仅用了3天时间就决定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韦某源。2014年7月17日,经检察院起诉,梧州中院作出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韦某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并判决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蒙某、黎某英经济损失273939.49元。判决后,被告人没有上诉。今年7月15日韦某源被依法执行死刑。
司法救助,为困难家庭雪中送炭
被告人韦某源被执行死刑后,梧州市检察院公诉科及时建议对因案返贫的被害者家属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控申科在第一时间深入被害人家属所在的村委及相关部门详细调查了解其家庭经济情况,确认蒙家仅靠耕种田地及打零工挣钱维持生活,有两个80多岁的老人需要赡养,为了支付女儿的各种费用早已负债累累。梧州市检察院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后,梧州市委政法委审批同意对蒙家救助30000元。11月3日下午,梧州市检察院控申科的检察官及时将救助金发放给被害人家属蒙某。
2012年以来,梧州市两级检察院始终坚持把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贯穿于执法办案之中,坚持把依法办案与化解矛盾相结合,彰显司法为民情怀,已先后对150多名刑事被害人或家属进行司法救助,共发放救助款90万余元。他们还逐步将司法救助对象从单纯的刑事案件受害人及其家属逐步扩大到刑事、民商、行政等案件受害人及其家属,由单一的物质救助逐步拓展为综合救助,尽最大可能在入学、就业、生活、心理辅导等方面为案件受害人及其家属提供便利和帮助,在缓解救助人经济压力的同时抚平其精神创伤,有效地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作者单位:梧州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