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检察院率先试水“综合性受理平台”建设

19.06.2015  19:56

揭面纱亮检务 接地气解民忧

——梧州市检察院检务公开由浅水区进入深水区

 

  广西检察网6月19日讯(通讯员 党惠)6月的梧州市,绿树成荫,生机盎然,梧州市检察院大门外停着五六辆汽车,一问才知道车辆是到检察院来访群众和办事律师的。而进入该院的检务接待大厅内,可以看到专门的来访接待、案件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律师阅卷、听证室等功能区,检察官正忙着接待来访者和律师。

  检务受理接待大厅设立后,过去来检察机关办事要跑几个部门、甚至不知该跑哪个部门找哪些人、找不着人阅不到卷等问题得以彻底解决,少跑了很多冤枉路,非常方便。这是不少办事人员、律师和案件当事人来到梧州市检察院检务接待大厅办事之后的直观感受。

  2009年以来,该院本着“便利、公正、高效”的原则,积极探索对控告申诉检察、职务犯罪预防及案件管理等部门处理对外业务的资源整合,着手推进和规范受理接待工作和查询服务窗口建设。该院检务受理接待大厅已经先后连续5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广西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评为“文明接待示范窗口”。

  面对群众的需求和检务公开的新要求,该院正积极探索创新,在不断进取中推动检务公开进入深水区。

  创新制度  公开审查案件

  “我是农民,不懂法律,虽然案件的处理结果不是很合我意,但检察院能对本案进行公开审查,我很满意,感谢检察院在化解矛盾方面付出的努力,(我)不再申诉了。”今年5月26日,在梧州市岑溪检察院刑事申诉案公开审查现场,申诉人杨某某当场表态。这是梧州市检察机关再次通过公开审查成功化解了一起矛盾纠纷。

  2014年10月,高检院对《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进行了修改,要求全国检察机关按照“能公开的一律公开”的原则,对不服法院生效刑事判决申诉案件进行公开审查。而早在2010年,梧州市人民检察院就尝试对重大复杂疑难信访案件进行公开审查,于2012年11月制定了《关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涉检信访案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化解工作的规定》(简称《规定》),积极引入人民监督员等作为第三方参与、监督矛盾化解工作,增加检察工作的透明度,确保执法公正。

  梧州市院控申科苏科长对于第一次运用公开审查方式化解矛盾的场景记忆尤深,2013年的一个下午,梧州市院检务受理接待大厅接待了申诉人梁某、覃某不服岑溪市院对廖某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不起诉的申诉,该案被害人梁某、覃某七年来一直在村、镇、县进行控告、申诉,是典型的老上访户,有关单位和人员也感到这是一起难啃的“骨头案”。梧州市院控申科受理该案后,当即决定按照《规定》的要求运用公开审查方式处理此案,联合岑溪市院邀请了人民监督员以及侦查机关人员、当地村委干部参与并监督该案的处理,把办案过程置于“阳光”下,最终该案得以成功化解,双方握手言和,申诉人表示息诉罢访。同时,鉴于被害人家境困难,检察机关还对2名被害人进行了救助,发放救助金4000元,缓解了被害人的家庭经济困难。《规定》施行以来,梧州市两级院有55件涉检信访案件邀请人民监督员以公开接访、公开听证、公开答复等形式参与、监督化解工作,化解率达到100%,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公开审查申诉案件只是我院检务公开的冰山一角,我院的检务公开可以说已经进入深水区,所有检察工作以“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为总体要求,通过检务受理接待大厅、新闻发布会、检察开放日、专项检察宣传活动、检察宣传、“两微一端”等多种方式,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阳光之下,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切实维护民生民利。”梧州市检察院潘婧奎介绍说。

  率先试水“综合性受理平台”建设

  作为全区首批检务公开制度改革试点单位之一,梧州市检察院坚持在探索中求创新,在创新中求特色,该院强化了以检务公开大厅为平台的综合性受理接待中心建设,2013年3月,梧州市检察院在全区率先试水“综合性受理平台”建设。分区域整合控申接待和案件管理两项职能,将已运行的案件管理大厅建设为集案件办理查询、业务查询、控申接待、律师会见约见、检察长接访等职能于一身的检务公开大厅,开设了专门的举报申诉、法律咨询、案件查询和律师接待等窗口,让来访群众和律师可快捷享受法律服务。

  该院大门右边,一台大屏幕LED显示屏夺人眼球,上面滚动播出的检务公开信息让过往群众驻足观看。显示屏下方是2个宣传栏,公布着当前的各项检察工作动态。走进接待大厅内,一台高约1.8米的触摸屏电脑格外醒目,这是该院为方便群众了解检察工作和案件信息而专门设立的检务查询平台。该电脑直接连接互联网,设有案件自助服务终端。案件管理办公室查询员根据案件受理、分流等情况,在案件自助服务终端上每日更新查询系统数据。手指轻轻一点,检察机关职能流程及该院受理案件的进展情况尽收眼底。

  为方便群众,该院将原来仅用于举报的“12309”电话整合成为报案、控告、举报、申诉、投诉、咨询、查询等“七合一”功能的电话系统,还开通了网上和电话预约服务。

  与此同时, 为保障综合性受理接待平台和查询服务窗口的顺利、高效运转,该院还着手建立一套权责明确、沟通协调、执行高效的运转制度, 有保障各项工作在规范、有序的状态下实现良性循环的发展态势,让群众直接受益。

  截至目前,该院接待群众来信来访800余人次,接受群众及当事人查询案件5000人次,接待安排律师阅卷150人次,接受律师电话咨询200余人次,为保障市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社会各界好评。

  从马路到网路 互联网+助力检务公开

  互联网+的时代,检务公开必须与时俱进。

  2014年8月,梧州市检察院官方微博在腾讯网正式开通,接着微信平台开通、门户网站运行;9月30日,案件信息网上查询平台全面开通,随后律师查询预约平台启动。

  互联网的广泛使用,打破了该院原有的公开模式。通过在线网络服务平台,全面启动检务网上公开、网上查询、网上受理、网上答复、网上指引、网上发布,将传统的群众工作方法从“面对面”升级到“键对键”。通过检察院门户网站和官方微博,市民只需动动手指、敲敲键盘,即可与检察机关在线交流、即时信息传输、查询了解案件诉讼进度和结果等。

  为不断扩宽公开面,该院运用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机制,坚持在互联网上“晒文书”,截至目前已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422份。同时,该院将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和检察开放日制度作为检务公开的有力途径。不仅通过微信平台联系人民监督员,还开通了“检察手机报”,每月向全市副处级以上干部发送检察动态信息和廉政警句。每年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人赠送《检察日报》,并多次邀请座谈征求意见,形成全方位监督格局。不定期向社会各界人士开放检察大门,让广大群众更加直观地了解检察机关。

  细化制度 构建全方位保障体系

  按照要求,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办案过程和执法结果均应向社会进行公开,但此要求过于笼统,增加了执行难度。为更加明确检务公开的内容,该院以列举的方式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检察委员会讨论的内部情况;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情况以及可能影响案件正常办理的情况;可能激化矛盾、影响社会稳定或者负面影响较大的案件外,均应公开。

  在检务公开软件建设上,该院以健全制度、充实内容、构建体系为突破口,出台了《操作细则》,对应主动公开的内容、依申请公开的内容和各部门责任分工、不公开的范围、检务公开的程序和形式作了详细阐释。

  同时建立健全门户网站管理制度、微博管理办法、检察开放日制度、人民监督员联系制度、公开审查工作实施细则、案件管理平台管理办法、网络舆情管理办法、检务公开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新闻发布会实施办法等20项配套制度,形成了集阳光便民机制、阳光办案机制、履职监督机制于一体的制度体系。

  (作者单位:梧州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