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财政积极支持就业创业工作
2015年1—4月,梧州市财政多渠道筹措就业专项资金2600万元,积极支持就业政策落到实处。截至目前,该市城乡新增就业38209人次,完成全年任务的50.95%;新增城镇就业10315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635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627人;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7894人次。4月底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18%,低于目标控制数1.32个百分点。主要做法为:
一是落实公益性岗位补贴,支持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服务好高校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被征地农民等就业困难群体。目前,该市共有1225人在公益性岗位工作,享受各种补贴金额共计692万元,其中:社保补贴265万元,公益性岗位工资补贴427万元。
二是落实招聘会专项资金,支持搭建用工服务平台。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70万元,支持人社部门开展春风行动、定期招聘会、就业援助月等专项招聘活动。1—4月,该市共举办招聘会30场次,组织584家次企业进场,提供就业岗位20730个次,接待进场洽谈15616人次,达成就业意向及录用上岗就业2749人次,并与梧州学院联合举办专场招聘会,将岗位信息、创业扶持政策送进校园。为提高就业服务针对性,该市实施贴心服务企业、点对点等服务方式,组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梧州神冠蛋白肠衣有限公司等企业149家次到人力资源丰富的乡镇开展招聘活动,在保障企业用工需求的同时,促进农民就业。
三是支持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积极指导和推荐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农民工企业园建设试点项目、农民工培训实训基地项目,并及时落实创业孵化基地补助资金,以创业兴业带动就业。
四是积极扶持服务业小微企业发展。市人社、财政、统计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服务业小微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在确保社保基金不出现缺口的前提下,允许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能力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在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一定期限内可缓缴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等四项社会保险,并阶段性降低上述社会保险的缴费率,刺激了小微企业吸纳就业。
五是落实培训专项资金,支持各类技能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就业创业质量。市财政落实培训专项资金近200万元,支持人社部门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春潮行动”、“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劳动预备制培训”、“创业培训”及“两后生”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截至目前,该市共组织各类技能培训13431人次,其中: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免费再就业培训1070人次,创业培训681人次,“两后生”职业技能培训及劳动预备制培训294人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8221人次,其他培训3165人次。
信息报送:梧州市财政局 编辑:邓先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