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龙圩区出台生态乡村活动奖励办法 带动群众参与
17.08.2015 11:04
本文来源: 建设厅
为进一步提高群众参与生态乡村建设的积极性,龙圩区出台了一系列的奖励政策,虽然奖励的范围较广,但能获得奖励的要求并不低。
如“先进村屯”的参评要求为村屯要形成保洁机制并有效运转,成立有村民保洁协会、基金会等村民自治机构,保洁费用的收取率达80%以上,凡50户以上自然村(屯)实现道路硬化,村庄道路保持卫生整洁;“先进带头人”参评者,则须为农村中最基层的村两委干部,而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及工作队队员不参与此项活动评比,并把其所任职村屯的环境卫生及“三化”建设程度作为参考;“先进农户”的参评要求,则优先考虑创业致富、绿化美化家园、讲文明树新风等方面作出积极贡献的农户,尤其是带头以生态农业自主创业的家庭。
另悉,最终获评先进的集体和个人可获得相应的奖励。其中,“生态乡村·先进村屯”奖励10个行政村,每村奖励价值3500元肉猪一头;“生态乡村·先进带头人”奖励100名村干部,每人奖励500元奖金;“生态乡村·先进农户”奖励1000户农户,每户奖励价值300元的农用品。(龙天传 蔡远宁)
本文来源: 建设厅
17.08.2015 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