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川县检察院检察官为在押未成年人授课

25.04.2016  17:17

  广西检察网4月25日讯(通讯员徐富根)为做好在押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4月21日,陆川县人民检察院未检科检察官一行3人到该县看守所为16名在押涉罪未成年人授课,并对其进行心理辅导。 

  授课检察官为这16名特殊“学员”上了一堂以“凤凰涅槃、浴火重生”为主题的法制教育课。授课检察官以播放微电影的方式导入课程,并结合微电影的内容先后详细从三个方面阐述了未成年人犯罪让未成年自己受伤、让家庭受伤、让社会受伤的道理,用真实、生动的案例和朴素的语言激起了学员们的强烈共鸣。检察官们还对各位“学员”提出了三点殷切希望:一是希望“学员”们能正确对待法院判决及现在自身被采取的强制措施;二是希望“学员”们能把“徒刑”变“学期”,积极努力学习文化、法律知识及生产技能;三是希望“学员”们能充分认识自己的错误,改正错误,做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最后检察官一行人还仔细询问了在押未成年人的案件情况、以前在校学习情况以及家庭情况,随后向他们讲解了在押人员羁押期间应当享受的权利和义务、羁押期间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等法律知识,告知他们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可以通过约见检察官叔叔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授课结束后,在押未成年人纷纷表示,通过这次活动深深感受到了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将下决心认真改造,多学习法律知识,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做一名让家长、社会和国家放心的好孩子,争取为国家和社会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作者单位:陆川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