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山夏宜检察室检察官深入林业站共防护林员渎职

24.04.2015  14:25

  广西检察网4月24日讯(通讯员戴瑞春)“护林员岗位虽小,却承担着重要职责,一旦发生失职、渎职现象,将会危及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的经济损失也是无法估量的。”为了加强对辖区森林资源保护,预防渎职犯罪。4月22日,蒙山县检察院夏宜检察室检察官深入到夏宜瑶乡林业站交谈,与林业工作人员共商预防大计。

  在交谈过程中,检察官围绕林区护林员犯罪的原因特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并结合该院近年来查办的护林员渎职犯罪案件,开展职务犯罪预防,针对护林人员法制观念和岗位职责意识淡薄、护林人员的工资偏低等问题,以及农村护林员对渎职犯罪都缺乏认识,认为自己是农民,不护林致使林木被滥伐,仅仅是工作失职,管护不力,对构成犯罪更无法理解。广大群众也认为农村护林员是农民,怎么能犯渎职罪,也对渎职罪的危害认识不深。检察官为让林业人员走出“不护林与犯罪无关”这一认识误区,增强护林人员认真履职意识。结合护林员的工作性质,探讨了如何预防渎职犯罪,林业站表示要加强监督,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监督护林员巡山制度,加强防火监管力度,加强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多学法律知识,绝不能因自己的不正确履职而给国家森林资源造成损失。

  (作者单位:蒙山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