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贯彻第十四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完善监督体系

26.07.2016  16:09

   与时俱进不断完善检察监督体系  

  ——二论深入学习贯彻第十四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精神  

  本报评论员

  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

  第十四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提出的一系列新思路、新论断、新举措令人耳目一新、催人奋进,其中检察监督体系的概念系最高检首次提出,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论的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也是做好今后一个时期检察监督工作的重要理论支撑。

  检察监督体系是检察机关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制度体系,包括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各领域的法律规范、体制机制和工作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检察机关要按照此次会议要求,结合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监督体系,不断提升检察监督能力,更好地保证公正司法。

  以侦查监督、公诉、死刑复核监督、刑事执行监督等为主要内容的刑事检察工作,事关社会大局稳定、事关人民安居乐业。完善检察监督体系,要从主动履职依法履职出发,全面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完善侦查监督、刑事公诉工作机制,构建更加符合司法规律的刑事检察工作机制,以便准确及时惩罚犯罪、切实有效保护人民。

  民不容贪,法不护腐。作为法治反腐的生力军,各级检察机关要从提升惩防职务犯罪法治化水平上下功夫、出新招,与时俱进完善职务犯罪侦查预防工作机制。要不断完善查办职务犯罪程序和措施,强化侦查一体化机制,加强侦查信息技术应用,积极推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建设,规范执纪执法与司法办案的联系协作。

  民行民行,人民满意才行。要以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修改和司法改革为契机,以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导向,以加强对公权力的监督为核心,健全多元化民事检察工作格局;坚持行政诉讼监督与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并举,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行政检察制度。

  集信访、举报、纠错、赔偿、救助于一体的控告申诉检察,是检察机关依靠群众实施法律监督的重要体现。各级检察机关要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完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机制,提升化解矛盾纠纷能力。通过畅通“信、访、网、电”等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健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通过加强举报线索管理和举报宣传等举措,完善举报工作机制;通过严格落实刑事申诉案件复查规定,完善刑事申诉检察工作机制。

  检察监督体系是一个全面发展的体系,也是一个开放发展的体系。各级检察机关要从自身工作出发,顺应党和人民的要求,顺应时代发展需要,不断创新发展,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的检察监督体系,为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再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