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县检察院发检察建议促全县水产畜牧系统整改
广西检察网1月27日讯(通讯员黄厚淋)近日,大化县检察院向该县水产畜牧局发出《检察建议》,促使县水产畜牧系统进行了全面整改,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法制教育、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人事管理、监督管理制度的整改落实。
2014年,该院在办理一起畜牧管理站副站长谢某利用职务之便,涉嫌贪污、受贿一案时,通过深挖线索、打窝连串,共立案查处包括水产畜牧局原局长韦某、副局长韦某某、畜牧站原站长陈某等四人在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和山羊品改项目中涉嫌贪污、贿赂等一系列案件。通过对水产畜牧系统窝案的调查分析,发现水产畜牧局存在人事管理缺失、财物监督管理漏洞、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导致案件的发生。
针对上述问题,该院随即向县水产畜牧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水产畜牧局从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对职工的监督管理机制,特别是对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要强化检查。建立健全岗位监督和履职监督制约,避免某些领导干部权力过大从而得不到监督和制约。二是加强法制教育和廉政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法纪观念。认真吸取案件的教训,开展“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的法制警示教育活动,使全体干部职工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杜绝侥幸心理,远离职务犯罪。三是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对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引导教育,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加强监督,依程序办事,建立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机制,消除职务犯罪隐患。
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大化县水产畜牧局党组高度重视,针对《检察建议书》中提出的问题进行多项整改,并及时将整改报告回复到检察院,该局表示将以《检察建议书》为契机,重点从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廉政建设监督机制,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加强法制和廉政教育四个方面抓好干部作风建设,加强监督管理、认真整改落实,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
(作者单位:大化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