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严查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

16.02.2015  12:51

检察机关严查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

两年查办贪污贿赂犯罪35804件48632人 涉案总金额132亿余元 有罪判决率99.9%

戴佳

 

  

  本报讯(记者戴佳)记者日前从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获悉,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贪污贿赂犯罪案件35804件48632人。

  最高检反贪污贿赂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13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反贪部门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据统计,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贪污贿赂犯罪案件35804件48632人,分别占同期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总数的60%和61.2%,涉案总金额132.2亿元。

  这位负责人指出,检察机关的办案成效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查办大案要案成绩显著,共查办大案28632件,占80%。二是查办重点领域案件成效明显,共查办征地拆迁和保障性住房、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案件28996件,占81%。三是查办农村基层组织和乡镇站所工作人员占比较高,共查办农村基层组织和乡镇站所工作人员22706人,占46.7%。四是办案质量进一步提高,侦查终结案件检察机关决定提起公诉31625人,经法院审理已作有罪判决23086人,有罪判决率99.9%。

  这位负责人表示,开展专项工作中,检察机关反贪部门通过加强举报宣传,主动摸排案件线索,加强线索评估管理,不断拓宽案件线索渠道。同时,积极探索查办群体化案件工作。一是把握规律,滚动深挖窝串案件。湖南省株洲市检察院通过分析税务部门贪污贿赂犯罪规律特点,坚持滚动深挖,查办该市税务系统案件28件33人。二是充分发挥侦查一体化机制实战作用。江西省检察院在查办该省煤监局3名副厅级干部案件时,及时启动侦查一体化机制,采取领办、交办、指定管辖等方式,指挥下级院查办煤矿安监系统贿赂犯罪案件53件55人。三是组织专项办案行动。吉林省检察机关组织开展农业保险、农民工培训、泥草房补贴等领域专项办案行动,共查办系统案件534件1004人。

  记者了解到,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立足职能,服务大局,不断提升专项工作综合成效。福建省南平市检察院通过查办该市麻沙镇某村委会原主任黄某等11人贪污征地补偿款窝案,平息该村村民集体上访事件。山东省沂南县检察院根据查办案件中发现的惠农资金发放制度漏洞,推动该县成立惠农政策联动办公室,建立惠农政策落实社会保障监督机制,保证了惠农资金规范有序足额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