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发言摘要
坚持标本兼治 营造检察机关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最高检办公厅、刑事执行检察厅和四个省级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发言摘要
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党总支书记、主任 王松苗
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全体干部都是党员,这就意味着党建、队建与业务建设可以同步部署同步落实。2016年以来,办公厅党总支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抓手,狠抓理念牵引、制度管控与载体创新,推动党建、队建与业务同频共振。
让党建理念看得见,用全面从严治党新认识指导新实践。一是强化“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深化“把加强思想教育贯穿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的认识,旗帜鲜明地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有的放矢、直抵心灵。三是深化“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认识,把严格监督与信任激励结合起来,努力调动党员干事创业积极性。四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小气候影响大气候”的认识,用耳濡目染的小环境、子文化,推动形成全面从严治党的大气候。
让压实责任看得见,用“1+3”制度体系促进全面从严治党。通过建立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不断压实责任,规范言行;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层层压实厅、处班子成员责任;努力“抓早抓小抓在前”,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渐成常态;占领文化建设制高点,依靠文化自信、文化自觉推进制度治党。
让沟通交流看得见,与时俱进激活党建生机。一是注重创新,在教育方法上“新故相推,日生不滞”,注重用党员爱听的语言和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沟通交流。二是主动搭建“四个平台”,推动党建交流常态化,开辟“党建专栏”,出版党建月刊《学习与交流》,建立党建、厅务微信群。一年来,《学习与交流》编印13期108篇,微信群推送文章300余篇,受到全厅党员欢迎。三是结合身边实际,开展各类学习活动。
让“铸魂补钙”看得见,推动党建队建与业务同频共振。一是构建“上下+左右”模式抓立体推进,加强上下交流和横向交流。二是“四同步”促进党建、队建和业务工作同频共振。同步研究,共同学习重要文件、研究重大问题、部署重大任务;同步点评,进一步调动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同步学习,统筹安排党建学习和业务学习,党员领导干部既带头讲党课,又带头讲业务;同步考核,推动党建工作检查考核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等同步进行。三是严管厚爱抓廉政,认真学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四是提升党建文化软实力,总结提炼“同频共振”“四文”“三有”工作法,受到党员欢迎。
让党建成效看得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用看得见的方式铸魂补钙”“同频共振”支部工作法等全面从严治党经验得到中组部督导调研组的充分肯定,党建、队建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使同志们普遍感到党性更加坚强、信念更加坚定。把忠诚融注血液,用信念熔铸文化,推动办公厅党组织长远发展的制度机制正在形成。
充分发挥巡视监督震慑治本作用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杨其江
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苏省检察院党组认真贯彻中央和最高检巡视工作要求,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紧盯“三个根本”,聚焦“三大问题”,充分发挥巡视监督的震慑遏制治本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不断取得新成效。截至2016年底,已完成对13个设区的市检察院和2个直属检察院党组的巡视任务,实现巡视全覆盖。
强化责任担当,坚决贯彻政治巡视要求。在实践中牢牢把握政治巡视的基本定位,自觉履行巡视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巡视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党组坚持把巡视工作紧紧抓在手上,专门研究制定巡视工作办法和五年工作规划,明确每届党组任期内开展一轮巡视。二是压实班子成员的责任,把巡视工作与落实主体责任紧密结合,2016年有4位省院领导担任巡视组组长,有力推动了巡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三是推动形成巡视巡察一体化格局,在抓好对设区的市院党组巡视工作的同时,也注重深化对基层院的巡察工作,完善全省检察机关系统内巡视巡察整体格局。
强化问题导向,牢牢把握政治巡视重点。坚持把问题导向贯穿于巡视工作各个环节,围绕深化政治巡视这个中心任务,聚焦“三大问题”,重点监督检查被巡视院党组是否突出党的领导、是否重视党的建设、是否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2016年,对4个市院党组进行了巡视,发现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和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的问题46个。
强化规范巡视,努力提高政治巡视质量。学习借鉴中央和最高检巡视工作做法,健全完善巡视工作制度机制,不断提高巡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一是规范机构队伍,成立巡视办,统筹协调全省检察机关巡视巡察工作,把巡视作为培养和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二是规范工作流程,省院制定巡视工作实施细则,对巡视工作各个环节的具体流程作出规定。三是规范文本格式,对巡视过程中涉及到的各类文字材料和表格样式,尽可能地予以规范统一。
强化成果运用,切实增强政治巡视效果。高度重视巡视成果转化,认真抓好巡视后期各项工作,努力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确保巡视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一是巡视报告突出政治性,要求巡视报告侧重于从政治高度去辨析归纳,真正把存在的问题拎出来、讲清楚。二是巡视反馈体现严肃性,坚持一针见血、原汁原味地指出问题,充分发挥政治巡视的震慑力和警示力。三是巡视整改注重实效性,要求被巡视院党组对巡视组指出的纪律作风等方面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
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系统建设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傅清卿
近年来,山东省检察机关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助推廉政风险防控建设,探索建立了以“权责清晰化、风险明示化、监督即时化、防控自动化”为特点的廉政风险防控系统。通过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对防控内容方式不断完善、细化和提升,取得了明显成效。
补充完善新的风险点,升级廉政风险防控系统。成立专项攻关小组和高效研发团队,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实现与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对接。及时选择济南、青岛等5个市级院和6个基层院进行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正式推广应用。截至目前,共发现风险28558个,督促整改26874个,涉及检察人员1353人,进行诫勉谈话53人次,函询55人次,查处了德州市开发区院一干部涉嫌合同诈骗罪的问题,给予开除处分。
抓住个人事项报告环节,丰富廉政风险防控内容。立足强化对检察人员“八小时外”的监督,紧贴司法办案和检察权运行实际,把个人事项报告要求固化到廉政风险防控系统中。运行以来,彻底改变了以往个人有关事项一年一报的模式,一年来,共开展廉政谈话1433人次,对省院机关填报不实的1名副处长诫勉谈话,6名处级干部全省点名通报批评,切实增强了监督刚性。
设置当事人监督评议程序,拓宽廉政风险防控渠道。成立由纪检监察机构牵头的评议工作室,负责组织评议、分流处理、评议反馈、汇总统计等工作,案件当事人直接对办案程序、实体认定和司法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满意度评议,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截至目前,共组织评议案件9003件,收到“不满意”意见45条。通过案件当事人评议反馈提供的线索,及时查处了省院机关一干部泄露检察秘密、接受案件当事人宴请和娱乐活动等违纪问题,查处了济南市历下区院一干部非法收受当事人2.5万元贿赂的问题,形成了有力震慑。
紧盯纪律作风建设,延伸廉政风险防控范围。依托防控系统标准接口,实现检察人员司法执勤行为视频图像网络传输存储、分级授权访问、实时在线查询回放和证据固定等功能,着力纠治“四风”和司法作风突出问题并督促整改。截至目前,已检查办公室967个,抽查检察室46个、控申接访大厅79个,巡查旅游景点、酒店及娱乐场所145个,核查公车869台次,发现查处了莱州市院、文登市院2名干部公车私用问题。
廉政风险防控系统呈现出全面性、即时性、自动性、实效性四个特点,实现了从传统的“以人、以案为中心”监督模式向“以权力运行为中心”的监督模式的转变,从传统的人工事后监督模式向信息化同步监督模式的转变,从单一防控点监督模式向整体防控监督模式的转变。
从严落实廉洁从检主体责任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厅党支部书记、厅长 袁其国
近年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厅坚持抓党建、强队建、促业务的基本思路,探索构建“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厅领导各负其责,刑事执行检察条线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真正把廉洁从检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抓学习教育,着力提高廉洁从检的自觉性。入脑入心的学习教育是廉洁从检的基础,也是从严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将具体内容与“三会一课”相结合,将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坚持以“张飚精神”为引领,注重发挥刑事执行检察系统先进模范人物的引领作用,号召全厅、全系统向全国模范检察官张飚、李宪中等人学习。深入开展廉洁从检警示教育,警示大家要坚定理想信念,始终坚守清廉底线。
抓责任担当,着力将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靠机制和制度,要靠领导干部的责任担当,要靠狠抓落实不放松的韧劲。一是研究制定落实“两个责任”实施意见,通过建立预警制度、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二是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层层传压力,人人抓落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三是切实发挥领导班子的表率作用,厅领导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主动做榜样、自觉树标杆,对全厅同志产生了良好的示范和引导作用。
抓规范司法,着力增强刑事执行检察公信力。规范司法行为是防止滥权擅权和司法腐败的重要措施和手段。近年来,刑事执行检察厅以完善业务机制为抓手,研究制定了29项司法规范性文件,有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全面加强与规范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更好地适应刑事执行检察职责范围的拓展和工作要求的提高。不断加强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规范化建设,为规范司法行为提供了具体遵循,为推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凝聚了思想共识。强化规范司法行为的跟踪落实,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刑事执行检察人员的司法不规范和违纪违法行为。
抓建章立制,着力健全严格管理的长效机制。制度建设具有根本性和长期性,也是有效防控违纪违法行为的一道“防火墙”。为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刑事执行检察厅制定了12项规章制度,着力健全严格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强岗位责任管理,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健全内部严格管理机制。
抓刑事执行检察系统,着力加强刑事执行检察条线的纪律作风建设。“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全国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业务指导部门,刑事执行检察厅自觉担负起廉洁从检的指导责任,将监督别人与严格要求自己有机结合起来。研究制定刑事执行检察人员“十项禁令”,加强对刑事执行检察系统纪律作风建设的指导,创造性开展巡视检察,确保纪律作风建设落到实处。
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标本兼治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朱隽
党的十八大以来,福建省检察院党组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监督重点,建立健全加强“一把手”监督、落实“两个责任”、牢筑“三条底线”、坚持“四项谈心谈话”等制度,以完善制度推进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以抓好“关键少数”为重点,盯紧“一把手”。省院党组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建制度,抓规范,严格“一把手”监督,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坚持制度明权,进一步落实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参加党组会、检委会、检察长办公会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监督。注重决策规范,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强化对下监督,充分发挥巡视利剑作用,建立巡视全覆盖制度,完成对9个设区的市检察院党组的巡视,发现突出问题87个,提出整改意见23条,立案查处1件2人。
以夯实廉政责任为关键,强化“两个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各级检察院党组分内之事、应尽之责来抓,细化责任分工,积极构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合力。强化责任担当,连续14年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建立完善年度设区的市检察院检察长到省院述责述廉接受评议测评制度。严肃责任追究,促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地生根,仅2016年,全省检察机关就对10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
以规范司法行为为根本,严守“三条底线”。司法办案是检察权行使的集中体现,也是检察人员违纪违法的多发易发环节。为此,建立制度明界线,明确提出坚守廉洁自律、防止冤假错案、防范办案安全事故三条底线。严格监督拉红线,认真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和“回头看”,查析案件8000余件。深化检务督察,完善基层检察院考评机制,2013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查处司法不规范甚至违纪违法检察人员33人。顺应改革固防线,着眼全面推进司法体制和检察机制改革,紧紧扭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建立司法过错责任追究等11项制度。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促进规范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
以抓小抓严抓早为常态,推进“四项谈心谈话”。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推进“四项谈心谈话”制度。善用谈心谈话抓小,全省检察机关2013年以来开展任前廉政谈话3523人次、信访提醒谈话447人次、谈话函询31人次、诫勉谈话304人,有效防止“小问题”酿成“大毛病”。及时查处问题,2013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机构共受理反映检察人员问题线索568件,初核497件,立案40件47人,结案37件44人,给予党纪检纪处分42人,其中第二种形态占73.8%。正反教育结合抓早,引导检察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压实“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检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邹小俊
近年来,湖南省检察机关在加强法律监督的同时,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办法,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在推进全面从严治检中的职能作用,为检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作风保障。
突出责任担当,坚持领导抓、抓领导,把全面从严治检责任扛在肩上。着力完善责任体系,省院党组担负总责,着力推进常态化监督检查、巡视全覆盖、“两个责任”落实等工作。狠抓责任落实,制定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分工意见,将检察机关承担的牵头任务和协办任务细化为具体条目,逐条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员,提出落实要求。激发担当精神,对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责任落实不到位、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的,严格按照问责条例进行追责问责。2016年,全省检察机关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7名检察长、2名纪检组长严肃追责。
注重抓常抓实抓细,拧紧监督执纪问责发条,形成遵规守纪的行动自觉。把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作为监督重点,严明政治纪律,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以驰而不息的韧劲抓好作风建设,对顶风违纪者严惩不贷,对陋习顽疾重拳出击,对“四风”新动向露头就打。2016年,全省检察机关查处“四风”问题14起,给予党纪、检纪处分15人。充分发挥巡视“利剑”作用。2014年以来,省院党组先后完成对市州院的巡视全覆盖、巡视“回头看”全覆盖,共发现问题线索389个,移送领导干部问题线索12件,8名领导干部受到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敢于“亮剑”“亮丑”,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净化检察机关政治生态。夯实证据抓交办、严格审核抓报备,同时,加强对全省检察人员违纪违法举报线索的统一管理,对各级院调查不彻底、处理不恰当的案件,省院及时予以纠正。坚持铁腕惩腐、“一案双查”,建立健全“一案双查”机制。2016年,立案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检察人员。敢于逐案通报、公开“亮丑”,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增强检察机关对自身问题“敢抓、敢管、敢究”的正能量。
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制度建设,构建全面从严治检长效机制。建立对市县两级院检察长的监督制度,给市县两级院检察长戴上遵规守纪的“紧箍咒”。创新查处违纪案件释纪说理制度,出台《关于纪律文书释纪说理的指导意见》,以“讲情理、明纪律、解心结、促悔过、提信心”为重点,对纪律文书进行释纪说理。建立对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单位的帮扶制度,帮助其从错误中反省和奋起。
文稿统筹:见习记者闫晶晶 图片摄影:记者程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