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在上林召开

28.12.2017  02:05

  广西检察网12月27日讯(通讯员  覃福娥)2017年12月19日,南宁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在上林召开。南宁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建波,南宁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姜剑虹,上林县委书记梁平江,南宁市各县区检察院检察长、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负责人、南宁市检察院民行处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上林县委书记梁平江代表县委、县政府致辞,充分肯定了上林县检察院在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全力服务全县工作大局中取得的成效,表示将一如既往地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为检察机关顺利履职创造必要条件。 

  上林县检察院检察长宁宇介绍了该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一是以“一把手”工程,强化对公益诉讼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以“一盘棋”思想,优化办案组织结构和人才培养;三是以“公益”为核心,深挖案件线索;四是以发展为要务,精准发力服务全县工作大局;五是以建章立制为依托,推动公益诉讼常态化、规范化开展。 

  南宁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建波在会上指出,感谢上林县委、县政府对检察机关工作的支持,上林县检察院做出了实实在在的成绩,要求各院要认真总结和推广上林县经验,深入贯彻十九大新时代、新精神、新目标、新征程,按照上级院的新部署,认真领会、研究落实。围绕公益诉讼“怎么看”、“怎么干”两个问题,他还提出了三个方面的意见:一是认识影响定位。要深刻认识到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是法律专门授权,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自动派生,属于法治保障的一个组成部分。要从全面依法治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完善检察监督体系角度去深化认识和理解,严格适用证据收集、法律适用标准,毫不动摇地落实公益诉讼工作。二是定位决定作为。公益诉讼是一件好事、大事、专业的事、新事,检察机关要把公益诉讼作为工作核心之一,义不容辞、责无旁贷履行职责,要谨慎办理,不断总结、不断完善,不断规范,做出上层、学界都寄予厚望的好结果。三是有为才会有位。要认真学习党中央及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借鉴区内区外的好经验,抓好部署、落实。主要领导主要抓,组织专班实际抓,主动争取支持合力抓,注意方法抓落实,从有利于把工作做好的角度去谋划思路做好示范,今年年底之前消灭诉前检察建议等空白点,加强谋划,力争2018年公益诉讼工作有更好的成绩。 

  会上,南宁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姜剑虹通报了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推进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措施。各基层检察院结合会议精神与工作实际,就如何推进公益诉讼工作进行深入座谈交流,汇报工作成效、提出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建议,全体与会人员还观看了上林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专题片。 

  会议井然有序、氛围热烈,取得了预期成效。 

  (作者单位:上林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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