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已提起8起公益诉讼
下一步将继续全力做好案件线索发现、诉前程序特别是诉讼案件办理工作
正义网北京1月24日电(记者王治国 徐盈雁)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23日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指出,2016年检察机关要按照中央和中央政法委的统一部署,统筹抓好中央部署司法改革任务和检察机关自身改革项目,特别是把具有标志性、引领性的重点改革任务抓紧抓好,为全面完成本轮改革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曹建明说,过去一年,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检在13个省区市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截至目前,已按诉前监督程序,向有关单位提出纠正违法行政行为或依法履行职责的检察建议245件,山东、贵州、福建、江苏、广东、安徽6省检察机关已提起8起公益诉讼。下一步,各试点检察院将继续全力做好案件线索的发现、诉前程序特别是诉讼案件的办理工作,稳步扎实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
曹建明指出,2016年,检察机关要认真落实中央部署,统筹推进四项改革,并进一步完善配套改革措施,抓紧研究制定人财物省级统管的具体办法,研究并落实检察人员分类管理下的各类人员的保障问题。
曹建明强调,要准确把握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完善证据制度,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审前主导作用,全面提升自身司法能力和水平。要深入研究在检察环节如何建立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继续深化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继续推进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改革试点。
曹建明指出,要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其中,在刑事诉讼监督方面,重点研究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制度;完善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监督机制;健全对刑事拘留和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机制。在行政检察制度方面,探索建立行政违法行为法律监督制度,准确把握“履行职责中发现”这个切入点,确定对行政违法行为法律监督的范围、方式、程序,以及监督的效力。认真研究检察机关对行政强制措施的监督类型、方式和要求,建立对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的行政强制措施实行司法监督制度。在民事诉讼监督方面,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检察建议的提出、受理、办理、反馈机制,完善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的范围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