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深化规范司法行为:常抓不懈重落实
规范司法“回头看” 常抓不懈重落实
——全国检察机关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纪实
坚持集中专项整治与规范司法常态化相结合,对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制定规范司法行为长效机制,把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的成功经验转化为制度性成果;以检察改革为动力,切实解决影响规范司法的深层次问题……今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和毅力,主动作为,久久为功,采取多种形式和措施,进一步深化规范司法行为,巩固已取得的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推动规范司法行为持续化、常态化。
规范司法一年间成效明显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对规范司法行为提出要求。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把“规范司法行为”确立为司法工作的基本要求,为检察机关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指明了方向,也对检察机关提出了更高要求。
2014年12月至2015年12月,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八个方面的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一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统一思想认识,精心组织推进,坚持自查自纠与开门整改相结合,聚焦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持续用力,从严整改,标本兼治,取得了明显成效和重要收获——
广大检察人员普遍受到一次深刻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规范司法行为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明显增强;各级检察机关全面系统排查和梳理了检察工作中存在的司法不规范问题,剖析了原因,查找了症结,摸清了底数;从严纠正和集中查办了一批司法不规范案件,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得到较好解决;把专项整治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紧密结合,极大地促进了检察业务工作和过硬队伍建设;以规范司法行为为重点的制度机制建设明显加强,制度完善和制度执行得到重视与强化;群众反映集中、社会关注的突出问题得以解决,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明显提升。
2015年8月4日,最高检出台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设置了严禁违法干涉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严禁违法违规处理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等八项不可触碰的“红线”。“八项禁令”出台后,各地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效仿建章立制,也取得了一批新的制度性成果。
最高检以上率下定点联系督导
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虽已圆满结束,但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永远在路上。“要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和毅力,深化和巩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成果,深入推进检察业务精细化管理,紧密结合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扎紧规范司法的制度笼子,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真正使规范司法行为成为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今年1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讲话强调。
3月25日,曹建明检察长在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话再次强调,要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和毅力,抓好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后续工作,着力在司法规范化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上下功夫。
以上率下,行胜于言。3月,最高检反贪污贿赂总局部署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预防部门开展“进一步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强化问题意识和问题导向,聚焦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且尚未整改到位的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并实行定点联系督导,重点督察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查办职务犯罪信息“八个公开”等制度规定是否执行落地。各级职务犯罪侦防部门和广大干警紧密结合学习贯彻全国职务犯罪侦防会议精神,以推进“八项禁令”“八个公开”的贯彻执行为载体和抓手,着力聚焦解决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司法办案不规范和特权思想作风问题。
4月19日,最高检副检察长、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邱学强先后作出重要批示指示,要求各地检察机关要解决好“八项禁令”“八个公开”方面存在的问题,前者是内部从严治侦的纪律规范,后者是外部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依据。今年要组织力量对其执行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执行不力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纪律责任,要抓一批顶风违纪的典型。5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卢希在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预防人员远程教育培训班上讲话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强化司法监督,提升司法公信,以“八项禁令”“八个公开”为抓手,严格内部纪律规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依法反腐、用法反腐的新期望。
最高检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专门制定下发的深化规范司法工作意见中要求,持续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推动形成规范司法新常态,特别是对可能产生反弹或尚未整改到位的司法不规范问题盯住不放,深化整改,坚持推进检察业务精细化管理与司法规范化制度建设相结合,促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持续化、常态化。
与此同时,最高检铁路运输检察厅等部门先后部署在全国铁检机关和业务条线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主要围绕司法不规范重点问题整改情况、规范司法制度机制完善情况、司法办案规定执行情况等三个方面进行。
各地积极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成果,推动规范司法行为持续化、常态化,今年以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机关积极开展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特别是通过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年”等举措,进一步深化思想教育引导,强化规范司法、公正司法理念,使规范司法行为成为检察人员的主观自觉和行为习惯;进一步深化司法作风建设,以从严从实的态度、落细落实的行动,推动“八项禁令”等制度条令的落实执行;进一步深化监督执纪问责,从严查处和曝光一批司法不严、司法不公、为检不廉的违纪违法案件;进一步深化制度机制建设,针对常抓不改的“顽症痼疾”,着力解决司法不规范深层次问题。
江苏省检察院深入组织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对于去年已排查出的问题,已整改的,切实巩固深化,防止类似问题再反弹、再回潮、再发生;对于还未整改到位的,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表,落实责任盯紧盯实,督促抓紧整改,并建立整改的长效机制。对于通过“回头看”新发现的问题,切实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分析仍然发生问题的原因,对于人为故意还犯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四川省检察院反贪局组织全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改“回头看”。3月初,制定下发了秉承问题导向,突出人权保障,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职务犯罪侦查工作规范检查手册》,要求各地检察机关反贪部门要根据手册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继续整改尚未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务必做到整改工作不留死角。
安徽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年”活动开展以来,亳州等一批市级检察院积极部署活动举措,结合人大专题调研报告、制度建设、基层院建设工作、“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检察开放日活动、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等六个方面的工作推动司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
山西省检察院检察长杨司作出批示,要求全省检察机关特别是职务犯罪侦防部门高度重视,扎实推进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山西省检察机关侦防部门对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行定点联系督导,重点督察深化专项整治工作思想认识、部署安排、问题查摆、问责整改、制度落实等方面是否到位,并召开有人民监督员、律师等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推动规范司法行为集中整改和司法规范化建设持续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