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桂区检察院检察长主动上门 冒雨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效果好

23.05.2016  12:58

  广西检察网5月23日讯(通讯员闫星宇 邓开平)“谢谢,谢谢你们替我们争取救助金,还在百忙之中冒雨亲自过来给我们送来国家司法救助金,非常感谢你们。”丧子之痛未平的梁某夫妇说着说着落下了眼泪,这一幕发生在桂林市临桂区两江镇琅琥村刑事被害人梁某家里。 

  2015年10月,桂林市临桂区检察院控申科接到梁某国家司法救助的电话申请。接到申请电话后,该院控申科工作人员考虑到刑事被害人家属梁某居处深山,路途远且交通不便,便主动上门走访,调查相关情况。经查访得知,2015年除夕,梁某之子与文某发生口角,打斗中被文某刺伤送医不治死亡,未获文某分文赔偿。走访时,该院控申科工作人员通过村委还了解到,梁某世代以务农为生,收入甚微,现丧子令其家境雪上加霜,生活举步维艰。 

  为平复梁某一家丧子后内心的伤痛,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该院控申科工作人员回院后第一时间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相关程序,拟对梁某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人员一边主动跟该院公诉科、侦监科和案管办了解案情,一边积极地向桂林市临桂区政法委汇报情况,为刑事被害人家属提出司法救助意见。最终,该院为刑事被害人梁某争取了11000院国家司法救助资金。 

  五月桂林,春雨连绵,该院检察长一同控申科工作人员冒雨亲自登门为被害人家属梁某夫妇送司法救助金。检察长冒雨上门送救助金的做法得到了当地老百姓的高度赞扬。用当地老百姓的话说:检察长冒雨上门送救助金,送来的不仅是救助金,更是国家对我们的关心。 

  据悉,2016年以来,该院领导高度重视司法救助工作,借“规范化建设年”和“桂林市检察机关开展国家司法救助专项活动”之契机,启动“精准救助”和“大救助”模式,认真部署该院2016年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该院控申科一改以往刑事被害人“被动式”的司法救助申请工作态度和方式,主动发挥控申职能作用,运用司法救助公开审查机制,以邀请人民监督员和特约检察院等方式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国家司法救助资金能够及时发给刑事被害人或其家属,保证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公开公正取得良好的效果。 

  (作者单位: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