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秀区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 示范引领规范出庭司法行为

05.08.2015  18:17

    广西检察网8月3日讯(通讯员  李宝坚)为进一步规范出庭行为,日前,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蓝兴瑞以公诉人身份,对被告人黄某某故意杀人一案出庭支持公诉,该院公诉科的相关人员旁听了庭审过程。

  据了解,被告人黄某某因感情纠纷,因爱生恨,意图将其男朋友陈某某杀害。2015年1月5日傍晚,被告人黄某某将一包含毒鼠强成份的老鼠药放到陈某某的饭中混合,让陈某某食用。后陈某某产生不良反应,经他人送院救治后才脱离生命危险。

  在庭审过程中,蓝兴瑞检察长严格按照公诉案件规范化的要求,通过庭审讯问、举证质证,将整个案件的犯罪事实向法庭呈现。蓝兴瑞检察长还就本案的犯罪事实、定性和量刑建议等方面发表了公诉意见,最后,蓝兴瑞检察长针对被告人黄某某自身的情况,剖析其犯罪心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导黄某某吸取教训、重新做人。被告人黄某某听完后,悔恨满面,当庭认罪服法。

  庭审后,蓝兴瑞检察长表示,院领导亲自带头办案,既能发挥领导表率和示范引领作用,又能调动检察干警进一步提高案件的质量与效率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于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推进有着积极的意义。

  (作者单位: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