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北区检察院入乡宣传民事行政检察知识

31.07.2015  11:58

  广西检察网7月31日讯(通讯员蔡新根 唐梓茜)“你讲述的这个案件,属民行监督案件,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7月29日,港北区检察院趁辖区中里乡“圩日”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宣传活动,对来访群众提出的法律疑惑问题一一进行解答。

  活动现场,干警们向来往群众讲解新《民事诉讼法》内容,介绍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办案程序及近年来民事行政监督工作取得的成效,并为群众耐心解答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相关法律问题。交流答疑中,干警们结合工作实际,以案例分析的方式向群众生动地讲解了提请抗诉的全过程,积极引导群众学法守法用法,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维护自身权益,受到群众一致点赞。

  当日,共发放宣传资料600多份,为过往群众提供咨询服务36人次,现场解疑答惑15人次,通过活动,不但提高了群众法律法规意识和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也畅通了检察机关案件线索来源渠道,对提升民行检察的社会知晓度具有积极意义。

  (作者单位:港北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