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检察院关于“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的举报方式
自治区检察院开通发生在群众身边的
“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举报热线电话及联系方式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有关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有效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自治区检察院决定从2015年9月到2016年6月,在全区检察机关集中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以下简称“专项工作”)。根据部署,本次专项工作重点查处和整治以下六类突出职务犯罪问题:
一是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的问题。如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发放福利和公车私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收受礼金等问题和生冷硬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以案谋私、以权谋私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二是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问题。特别是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职务犯罪问题,如在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工程项目建设、国土资源、金融、能源等领域的贪污挪用、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问题。
三是民生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职务犯罪问题。如在土地整理、土地流转、农村危房改造、水库库区移民安置、大石山区石漠化整治、农村“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等民生资金拨付、使用、分配环节中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职务犯罪问题。
四是民生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中的职务犯罪问题。如在农林水利、公路交通、扶贫工程项目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建设施工中官商勾结、贪污贿赂、小官巨贪,征地拆迁中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征地补偿款等职务犯罪问题。
五是窗口行业和领域的职务犯罪问题。如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利用办证、建房、入学、入保、计生和兴办公益事业等机会进行贪污受贿、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问题。
六是惠农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问题。如支农惠农财政补贴中发生的虚报冒领、贪污挪用、侵占私分或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问题;农村社会事业领域特别是农村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中的职务犯罪问题;农村“两委”和基层人大代表选举中的贿选、破坏选举等渎职犯罪。
凡是发现以上六类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职务犯罪线索,广大群众均可通过网络、来信、来访、电话四种方式向自治区检察院反映举报:
通过来信举报。来信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监察处,邮编530028;
通过来访举报:地址:南宁市凤翔路3号;
通过电话举报:(0771)5506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