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区检察院加强办案风险防控提升办案质效

23.05.2017  17:34

  广西检察网5月23日讯(通讯员  余学龙)象山区检察院认真加强办案风险预警的调查研究,把防控关口前移,认真梳理办案工作有可能出现的风险点,积极采取预防和措施,把有可能出现的办案风险降低到最小值,确保办案的质量与效果。 

  该院针对以往办案工作在风险处置中出现的问题,加大对办案风险问题的前瞻性研究,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以防范。成立了办案风险防范办公室,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职为副组长,各二层机构领导为成员,负责办案风险的防范与处置。 

  制定了工作预案,对办案工作可能出现的风险点进行预测,并要求各办案单位明确职责、强化措施、分解责任。加强与公安、法院、行政执法机关和街道、乡政府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对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前期预测,提前作出判断和预案。与有关单位召开联席会、碰头会,提前获取相关案件风险信息,共同分享风险信息,提出对风险点化解的工作建议,把问题解决在最初期,防止风险点在检察环节发酵、扩张和漫延。 

  加强办案风险防控理论研究,选派干警参加高端培训,强化办案风险处置人员的素质教育,培养其前瞻性、预警性和敏锐性。制定执法办案监督规定,认真落实廉政约谈制度,在工作中始终把控重点业务部门,加强对不捕、不诉、撤案三类重点案件监督与管理,加强对关键环节的监督,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 

  完善和细化办案流程,对一些案件因证据不足或存疑案件进行重点研究与处置,尤其是在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社会敏感度高的案件、重大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群体性涉案犯罪案件时,充分分析评估捕后不诉或不捕而导致群众上访、判无罪、撤回起诉等风险。 

  此外,该院还定期开展办案风险防范自查自纠活动,查找风险防范的薄弱环节;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办案部门进行涉检风险评估预警检查,同时将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纳入年终案件质量评比和绩效考核,促使案件的质量与效果有了一个新的提升。 

  (作者单位:桂林市象山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