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检察院开展全市检察机关检务督察工作

25.05.2016  17:04

     

  广西检察网桂林5月25日电(通讯员 吴平波 廖秀春)为贯彻落实广西自治区检察院纪检监察会议精神和2016年度桂林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安排,2016年4月中旬至5月,桂林市检察院督察室对全市检察机关18个基层院开展检务督察。通过督察发现问题并以通报的方式督促改正,取得良好效果。 

  此次检务督察围绕六个方面展开:落实全区纪检监察会议精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插手具体案件、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规范司法行为专项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 “窗口”部门值班情况进行了一次检务督察。发现两个主要问题:一是个别县(区)检察院对检察督察重视不够,台帐没有按要求分类管理,稍显混乱;二是工作发展不平衡。尽管各单位都做了一些工作,但工作标准不高,个别单位在检查人员检查到具体工作时,拿不出具体材料,甚至有个别检察院纪检组长对自己的工作职责分工不清。此外,未发现检察人员以公谋私、以案谋私、有案不查、瞒案不报、袒护包庇等违纪违法的现象。 

  根据督察情况,桂林市检察院纪检组向各基层检察院提出明确要求:要按照督察组所发现和指出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同时市院督察室将不定时对各院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对还未落实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作者单位:桂林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