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县检察院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行动见成效

09.12.2014  16:05

  广西检察网12月9日讯(通讯员  廖维玉)今年来,全州县检察院共批捕滥伐林木、非法采矿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41人和47人,有力地打击了该类犯罪。

  全州县地辖广西北大门,资源丰富。但是,近年来一些的非法占用农用地、滥伐林木、非法采矿、污染环境等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导致该县生态环境和能源资源遭到破坏,影响了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的发生,除了犯罪者自身贪利图财,又缺乏相关法律知识外等主观原因外,农村地区经济水平落后,相关职能管理部门管理措施不到位、工作不细致等客观问题也不容忽视。针对这种情况,为有效保护环境资源,改善生存空间,该院今年年初开展了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专项行动,对该类犯罪加大了打击和惩罚力度。

  同时,该院从重、严肃查办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背后的渎职犯罪,积极地从资源和环境遭破坏的现象背后挖掘线索,发现监管中存在严重不履行职责和不正确履行职责的渎职失职行为坚决立案查处。注重将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与深挖背后的保护伞结合起来,该院认为只有将背后的保护伞一同打掉,才能保证破坏生态环境犯罪不会死灰复燃。

  此外,该院充分利用“两法衔接”工作平台,与该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农业局、国土局等行政执法部门建立了联席会议、案件咨询、备案通报及案件评查四项制度,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3件。

  (作者单位:全州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