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检察院开展民行检察宣传活动

25.04.2016  17:17

  广西检察网4月25日讯(通讯员 吴黎乐)4月22日,平南县检察院民行科干警到该县大新镇开展“民行检察宣传”活动,旨在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和全国、全区检察长会议精神,进一步畅通民行案件来源渠道。 

  活动重点结合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及《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等司法解释涉及民行检察监督内容进行宣传,围绕民行检察工作职能、监督范围、监督方式、办案流程、工作规范及申请人申请监督的条件等主要内容,采取悬挂横幅、挂图展示、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宣传。同时,针对该院近年来民行检察监督成功的典型案例及自治区院组织开展全区检察机关“执行监督专项活动”、“行政检察监督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等内容进行广泛宣传。活动中,干警为群众发放了该院编印的《民事行政检察宣传册》等宣传手册,这些材料详细介绍了民行检察业务,有效引导群众申请监督,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此次活动将从4月20日开始持续开展两个月,由该院分管民行工作的副检察长亲自组队,民行部门会同控申、乡镇检察室等共同组织力量,深入辖区各乡镇街道人流量大的地方设点进行宣传。并将与辖区的县乡两级人大代表、信访局、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村委会、街道社区以及工矿企业等沟通协调,力争建立起诸如民行检察联系点、联络站等常态化的联络机制,形成常态化宣传、进一步拓展案件来源渠道。 

  活动当天,该院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20余人次,受理民事行政检察案件线索2条,发放宣传手册200余份,并现场解答群众关心的林权保护、民间借贷、房屋纠纷等实际问题。 

  (工作单位:平南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