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城郊地区检察院扎实开展规范化等级检察室评定活动

21.02.2017  10:10

  广西检察网2月21日讯(通讯员  于长田)桂林市城郊地区检察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监所检察工作的决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的意见》,2月初开始组织所属5个派驻检察室的检察人员,认真开展第五届派驻检察室规范化等级考核评定工作。 

  在完成工作任务方面,主要围绕日常检察;开展刑罚变更执行监督;监督办案机关落实换押制度;做好监管场所事故检察;安全防范检察工作;对被监管人生活;卫生标准情况检察;办理被监管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控告、举报和申诉;履行羁押必要性审查职责等方面进行。 

  在执行工作制度方面,主要围绕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各项监所检察业务工作管理制度;落实与监管单位的工作联系制度;落实检务公开制度;执行监所检察业务登记制度等。 

  在人员配备方面,主要围绕检察室配备人员是否达到规定要求;检察人员是否熟练掌握监所检察法律业务知识;派驻检察人员是否秉公执法,廉洁自律,自觉遵守法律和纪律规定,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 

  该院认为,参加此项活动的评比,对于促进提高监所检察职能,确保刑罚执行活动的依法进行,维护被关押人合法权益,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具有重大的促进作用。 

  (作者单位:桂林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