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龙圩区检察院把好“三关”开展精准扶贫工作
广西检察网11月23日讯(通讯员蒙振强)近日,梧州市龙圩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梁琪带领工作组,到精准帮扶点该区大坡镇坡头村开展专题调研。
梁琪先后实地调研了该村道路、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查看了村民种植业、养殖业的发展情况,并深入结亲结对帮扶家庭,与村民进行亲切交流,详细了解其生产生活情况,鼓励村民紧紧抓住精准扶贫政策机遇,积极探索致富渠道,不断增强自身“造血”功能,争取早日脱贫致富。
据了解,该院在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中先后派出由院党组成员组成的工作组深入辖区四个乡镇开展调查走访。在走访过程中,该院干警与群众进行了面对面的亲切交谈,深入了解贫困户家庭情况、人口状况、贫困原因、家庭成员收支、耕地面积、人均纯收入等相关问题,详细询问记录了贫困户的实际困难、致贫原因以及脱贫致富的需求和愿望,并征求了村民对帮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该院强调,开展扶贫工作首先把好“思想认识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扶贫相关精神,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以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高度责任感和紧迫感,担当起对贫困户扶贫的重任,把精准扶贫工作作为培养检察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宗旨意识的有效载体,作为联系群众、体察民情民意的有效途径,作为树立检察官良好社会形象的重要窗口。
其次把好“扶贫对象关”。在评选扶贫对象前,要求挂点的干警要先上门走访所有农户,向他们介绍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的情况,宣讲“精准”扶贫政策,了解他们的产业发展情况,家庭收入情况,主要致贫原因;评选帮扶对象要按照严格的程序审查,严格遵守“八不评”原则,选准扶贫对象。
最后把好“帮扶措施关”。干警对接贫困户开展帮扶工作,要做到对接、内容、目标、措施四个准确;明确帮扶要求,要详细了解贫困户家庭状况,要为贫困户理清发展思路,制定具体的帮扶措施,做到帮扶有记载,效果有体现,力争精准扶贫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好的成效。
据悉,该院的扶贫工作将从产业、就业、教育、金融、保障等各方面对贫困户进行扶贫,力争在最短时间让贫困户脱贫致富。
(作者单位:梧州市龙圩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