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检察院电子卷宗系统正式上线运行

12.01.2016  12:10

  广西检察网1月12日讯(通讯员 吴黎乐 粟华清)为贯彻落实高检院推行电子卷宗系统的工作要求及全区检察机关电子卷宗系统上线应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近日,平南县检察院电子卷宗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目前查阅、复制等功能正常。 

  据了解,2015年12月25日全区召开电子卷宗系统上线应用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电子卷宗系统在全区各级检察机关同步上线运行。会议之后,该院党组高度重视,由案件管理中心切实履行牵头组织职责, 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技术科、办公室积极配合,共同完成筹备任务,在设备购置、操作培训、人员配备等方面给予支持,确保了电子卷宗系统在该院如期上线运行。 

  为使该项工作顺利开展,该院专门配备2名干警负责从事案卷扫描工作。工作中坚持做到不推、不拖、不滞后,在决定受理案件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电子卷宗的制作、上传;案件材料特别多的,则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电子卷宗的制作、上传。收案时,该院针对公安移送的案件,认真检查卷宗是否存在无页码、漏标页码、重复页码等情况及目录与案卷内容是否相符等。扫描时,认真对已扫描案卷进行编排页码、制作电子目录, 确保扫描件与纸质卷宗内容顺序一致。上传时,按照要求耐心细致开展工作,如扫描是PDF格式的则可以直接制作,如扫描件是图片格式的,则生成PDF文件再制作。工作中的每个步骤都以严和实的要求切实抓好,确保电子卷宗客观真实,做到与纸质卷宗的内容、形式、顺序相一致。 

  据悉,自电子卷宗系统正式上线运行以来,该院已制作上传电子卷宗16件、39册、3530页,为承办人审查案件、制作法律文书及律师高效阅卷提供了便利。 

  (作者单位:平南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