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检察院突出内部监督制约推进公诉办案规范化

20.11.2014  13:13

  广西检察网11月20日讯(通讯员     李华兵)11月19日,桂林市检察院公诉办负责人在接受记者访问时表示,近年来,该院公诉办与纪检监察联合,采取“抓机制、重监督、求长效、促管理”的有效做法,严格依照办案程序规范执法,办案质量不断提高。

  建立健全案件回访调查制度

  桂林市检察院公诉办与纪检组建立《案件回放调查制度》,对无罪、不起诉、撤回起诉、命案改变管辖交由基层处理、命案调解从轻处理、命案变更强制措施以及有群体上访可能或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均事前报告市院纪检组,由纪检部门单独向双方当事人和有关方面回访调查规范执法情况。今年,该院纪检组就公诉办办理的9起命案改变管辖交由基层处理、5起命案调解从轻处理、2起命案变更强制措施单独开展案件回访廉政调查31次,没有发现公诉办干警违法违规行为。

  健全明察暗访督察机制

  桂林市检察院公诉办主动与该院检务督察组联系,共同建立了严格的督察制度,检务督察组采取明察和暗访两种方式加强对公诉队伍的监督。明察公诉干警是否迟到、早退,办公环境是否脏、乱、差,上班时间有无游戏聊天现象,从细节上严格要求,促使干警养成严谨、规范的工作作风。暗访公诉干警工作时间以外的活动情况,防止公诉人员案外在办公室以外接触当事人的关系人、辩护律师。今年对公诉办开展检务督察14次(其中暗访2次),公诉干警都严守党纪国法,无违规行为。

  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

  桂林市检察院公诉办积极配合案管办抽查及对个案进行自查的方式,从案件办理程序、适用法律和文书规范等3个方面对案件质量进行评查,达到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目的。每半年由案管办牵头,各科室抽调业务骨干组成评查小组对公诉案件进行抽查。公诉办不定期的召开部门会议,对个别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今年以来,评查小组抽查了公诉办办理的10起案件,指出其中1处程序不规范问题,11处文书不规范的地方。公诉部门对倪某盗窃案进行自查,指出该案审查报告缺少立案材料信息及起诉书没有认定盗窃总数额的问题。对于评查出来的问题,公诉办积极进行整改,进一步改进了规范执法措施。

  桂林市检察院在强化外部监督制约的同时,将内部监督制约放在突出位置,不断推进执法办案规范化建设。据介绍,2012年至今,桂林市检察院公诉办承办案件无一起受到当事人投诉、控告,更没有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作者单位:桂林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