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峰区检察院组织初任检察官宪法宣誓 夯实廉洁自律基础

06.02.2015  14:13

  广西检察网2月6日讯(通讯员   朱程路)“我庄严向宪法宣誓:我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为人民服务,坚持法律至上,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永远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恪守职守、公正司法,求真务实、廉洁勤政,决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和重托!”2月5日, 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检察院为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的指导精神,组织该院初任检察官在国旗下向宪法宣誓。

  据悉,活动当天,该院首先组织初任检察官们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充分了解《宪法》的制定历史背景以及修改过程,让初任检察官们对《宪法》的内容和精神有个充分的认识和理解,让初任检察官们对于《宪法》作为我过的根本大法的原因进行了系统学习。其次,该院组织初任检察官们充分发挥自己对于《宪法》的理解,形成自己的观点,最终在国旗下进行演讲。最后,该院组织初任检察官们集体在国旗下向《宪法》宣誓,宣誓忠于《宪法》,忠于党,忠于人民,以国家复兴为己任、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为行动宗旨。

  “今天通过向《宪法》宣誓,让我对《宪法》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我们作为一名检察官,更要依法行使手中的检察权,为人民服务。”该院公诉科小王在向《宪法》宣誓后说道。该院将坚持把向宪法宣誓作为初任检察官任命的的一项必要机制。

  (作者单位: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