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检察院联合多部门开展“模拟法庭”进校园普法活动

08.05.2015  13:44

  自治区检察院联合多部门开展“模拟法庭”进校园普法活动

   法律助飞青春梦

  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蒙永山出席活动并向学生代表赠书

严格按照程序开展的“模拟法庭” 

 

  同学们踊跃参加“休庭”期间的互动问答

 

精彩的歌舞表演让人大饱眼福 

 

    广西检察网5月8日讯(记者廖崇甫 通讯员卢玉平)“现在开庭!”随着“审判长”稚嫩的声音在法庭上响起,博白县实验中学校园“模拟法庭”正式拉开序幕。5月6日,由自治区检察院牵头,联合自治区高级法院、自治区教育厅、共青团广西区委、自治区妇联等单位开展的“法律助飞青春梦”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让学生们亲身体验了法律的严肃性和警示性。

  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蒙永山出席了活动。蒙永山表示,近年来,检察机关一直致力于探索未成年人法制教育“检校共建”新形式,通过法制讲座、模拟法庭、观看录像、主题班会、法律咨询、文艺汇演等多种形式丰富的法制教育内容,把“送法进校园”活动规范化、日常化,让学生们能够通过身边事直观感受法律的尊严,促使他们遇事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个人合法权益。

  此次“模拟法庭”的剧本根据一个当地真实案例改编而成,揭示了一名未成年学生因交友不慎、法治观念淡薄等原因而导致抢劫的犯罪事实,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法警、原告人、原告代理人、被告人、被告代理人等众多角色都由学生完成。

  在检察官和法官的指导下,“模拟法庭”严格按照开庭、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休庭宣判的审判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审判长”声音洪亮,主持庭审有条不紊;“公诉人”义正词严,法庭举证有力;“辩护人”伶牙俐齿,法庭辩论唇枪舌剑;“被告人”真诚悔罪,最后陈述声泪俱下。整场庭审过程环环相扣,现场气氛被一次次推向高潮。

  半小时的庭审过程中,参演学生沉浸于角色里,亲身体验了一段不一样的人身经历。一场生动的模拟审判、一次精彩的点评,也让台下4000多名师生感受到了刑事审判的庄严,更让他们看到了理论与实践的差距。

  “本案被告人所犯的罪名是什么?未成年人构成犯罪的年龄是几岁到几岁?”“本案中被告人周裕依法享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有哪些?”趁着“休庭”的空档,主持人通过互动问答就案件所涉的法律问题一一向现场师生作出解析,使他们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进一步强化了普法教育效果。

  “能够参加这次活动,我很激动,也很高兴。以前我所了解的法律知识有限,通过扮演公诉人,我学到许多关于庭审方面的法律知识,以后我会将这些知识运用到我的学习生活中,充分利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模拟法庭活动中扮演公诉人角色的高一学生李湘高兴地说。

  博白县检察院特聘心理咨询师陈建秀深有感触地说:“以前学校开展法制教育的方式都是老一套的说教,内容枯燥,不受学生欢迎。今天的‘模拟法庭’让师生亲历庭审,既能学到法律知识,又受到深刻教育。希望这类活动能多多开展。

  当天,自治区检察院、博白县检察院还向学生们发放了6000份宣传资料,详细向他们讲解了青少年自我保护的知识,并就校园安全、青少年维权等问题接受了咨询,并建立了联系,随时帮助解决相关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