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完成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直报系统数据填报工作

17.03.2016  10:02

  根据国家统计局批准执行检验检测统计报表制度的有关规定,依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广西区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度工作的安排,南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全市获得实验室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填报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直报系统。根据直报系统的要求,南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组织相关科室按要求收集信息,开展统计、汇总及填报工作,现已全面完成直报系统数据的填报,并按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