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承中央 立足广西 下好对接东盟“先手棋”——把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广西实施方案》落到实处
2015年10月13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同年12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的《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向社会公布,拉开了我国税收管理领域改革的大幕……
广西国税局、地税局贯彻落实中央方案,两局领导班子第一时间会商恳谈、携手汇报、拟定工作流程框架,争取了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及时启动《广西壮族自治区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起草工作。数易其稿,2016年7月30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广西实施方案》。自此,抓好方案落实工作,成为广西党政各有关部门、特别是税务部门的一件大事。
方案呈现三个高度
从2016年1月起,广西国税局、地税局就深入推进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进行了会商,着手起草《广西实施方案》。7月30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实施方案》。从起草到制发近8个月的历程,方案体现了来自各方的重视、支持和配合,呈现出三个高度。
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高度重视。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自治区主席陈武均亲自主持会议审议《广西实施方案》内容,提出修改意见,这在广西税收发展史上还是第一次。自治区时任常务副主席唐仁健亲自对《广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审签、修改。自治区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不但将《广西实施方案》列入2016年广西重点改革任务清单,还会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从始至终给予支持。国家税务总局也及时审批了《广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复函提出具体修改意见。
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各有关部门的高度支持。在《广西实施方案》起草和意见征集过程中,广西财政厅等24个单位给予了意见反馈和业务支持。其中,广西法治办等5个单位对《广西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核,确保了文件的法理、提法、措施以及相关内容准确无误。
充分体现了国地税两部门的高度配合。《广西实施方案》起草期间,广西国税局、地税局各处室及相关市、县(区)国地税局先后20次专题会商、9次修改文案,做到了举全区同仁之力、聚全区同仁之智。
方案体现区位特色
6月28日,在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专题审议《广西实施方案》时,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特别强调,《广西实施方案》要对接中央顶层设计,从广西实际出发,特别是根据广西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建成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这一“两个建成”目标,主动发力,深化与东盟国家的税收交流。
广西国税局局长汤志水介绍,对接东盟是广西最大的区位优势,是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关注的工作重点,也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广西最重要的政治和经济责任。因此,《广西实施方案》在贯彻实施中央方案原则的前提下,细化了相关内容,积极创新、先行先试,打造了广西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亮点。
据了解,为推进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广西税务部门从五个方面提出要求,全力为广西打造外向型经济和更好地融入国际经济合作提供税收支持。
着力改善投资环境。《广西实施方案》明确,严格落实国家有关企业境外投资税收政策,避免双重征税,更好地保护我国在东盟投资企业的税收权益;用足用好国家边境小额贸易退税政策,推动广西—越南边境小额贸易健康发展。
加大税收协定执行和宣传力度。进一步规范税收协定执行程序,严格按照税收协定的规定履行好税收管辖权,避免双重征税,防止税收协定滥用。同时,通过各种媒体大力宣传上述税收协定,并有针对性地开展纳税辅导工作,保护纳税人合法税收权益。
加强东盟国家居民在广西取得收入的税收管理。广西国税局、地税局目前正着手进行纳税服务资源的整合和优化,抓好企业的合同备案、税务登记、税收申报、对外付汇、代扣代缴、税款汇缴及相关文件资料报送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打造广西“走出去”企业专项税收服务。广西国税局、地税局联合成立专家组,协助“走出去”企业解决其在税收协定缔约对方遇到的税务问题。同时,建立税收协定的相互协商程序,及时帮助企业维护合法权益。
落实出口退税政策推动对外贸易发展。广西税务部门加强对最新出台的出口退税政策的宣传和辅导,进一步提升广西出口退税服务质效,推动广西对外贸易尤其是对东盟出口贸易。
广西国税局局长汤志水介绍,根据工作计划,广西国税局、地税局将不断发挥区域政治、经济优势,深度开展与越南税务机关的税收交流活动,并逐步扩大与其他东盟邻国的交往范围,建立邻国间常态化涉税沟通机制和信息交换机制,拓宽获取赴境外投资信息的渠道。同时,不断加强与越南等东盟国家构建交流平台,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方案凸显税务担当
今年1月8日,广西国税局局长汤志水与地税局局长关礼共商如何推进广西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实现国地税深度合作。会议形成《广西国税局局长、地税局局长会商纪要》,在广西国地税联合执行。
《广西实施方案》印发后,广西国地税两部门依托主流媒体,向社会各界宣传和解读方案。同时,广西国税局、地税局党组召开联席会,共同研究贯彻《广西实施方案》一系列措施。两局联合制发《关于成立〈实施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实施方案〉的意见》等7项工作制度的通知和《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等4个文件,夯实了广西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基础工作。
广西地税局局长关礼介绍,国地税两局领导共同修订了《广西国地税合作框架表》及各类具体合作事项工作方案,逐项落实双线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联络人,建立起自治区、市、县三级联席会议制度,并纳入系统和机关的绩效考核,及时落实《广西实施方案》涉及的6大任务37类改革事宜。针对职责不够清晰、执法不够统一、办税不够便利等堵点、痒点、痛点问题,各级国地税机关深化合作,呈现出从量变到质变的良好趋势。
疏堵点,合作推动服务深度融合。广西国地税部门联合推行“三证合一、一证一照”登记制度改革,比全国提前一个月,特别是双方开发使用“三证合一”数据管理系统,实现了共商登记数据的共享,在全国率先实现了总局提出的工作要求。广西10个市共建了办税服务厅,互置自助办税服务厅17个,共同进驻政务大厅设56个办税专席,初步实现了“进一家门,办两家事”。在纳税服务中,广西国地税部门为大企业提供个性化纳税服务方案,实现了精准服务。联合共建咨询热线,实现12366软硬件联合维护、话务服务呼转、知识库共享。在全区共同成立了118个维权中心,联合开展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共同构建社会纳税信用体系。
抓痒点,合作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广西国地税部门联合搭建统一规范的信息交换平台,形成信息共享机制,提高运用第三方涉税信息加强税收征管的能力,实现了共同采集应用涉税信息、共同对外发布税收信息、共同开展税收分析。在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中,广西国地税累计共享户籍登记、增值税纳税人纳税信息、营改增业户等涉税信息233万条。在税收征管工作中,各级国地税部门联合开展核定企业所得税工作;联合开展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建立了工作统筹、税企沟通、税务审计、共同建立大企业管理团队“三联一同”的大企业风险管理工作模式,通过开展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入库税款、滞纳金1.86亿元。
祛痛点,推进执法协同统一惩戒标准。今年以来,广西各级税务部门联合开展共同管辖纳税人检查39户,查补税款1400万元。联合开展税务稽查194户次,查补税款3150.9万元。联合推进落实税收黑名单制度,出台《广西贯彻落实〈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实施意见》,并首次向有关单位推送了12户黑名单信息;对上年查处的十大税收违法典型案件及发票违法典型案件进行了集中曝光。联合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及裁量基准》,规范税收执法行为,防范税收执法风险。
广西国税局局长汤志水介绍,为深入推进征管体制改革,下一步,广西国税局、地税局将主动对接,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切实做到纳税服务“三个化”,即合作办税便利化、服务手段信息化、服务合作常态化;税收执法“三个联”,即联合进户稽查、联合开展失信惩戒、联合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信息管税“三个共”,即共同采集应用涉税信息、共同对外发布税收信息、共同开展税收分析。依托方案的实施,不断推动两部门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切实解决税收征管中的突出问题和深层次问题。同时,通过不遗余力地推进税制改革,积极构建广西税务部门话语体系,不断加强广西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升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