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加快棚户区改造 5月底前出台货币化安置方案
07.05.2015 12:06
本文来源: 南宁新闻网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韩沛)昨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全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区棚户区改造工作进展情况,各市务必于2015年5月底前出台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方案,6月底前进入实质性“以购代建”阶段,9月底前全面完成以购代建和货币化安置任务。
截至2015年4月底,全区各类棚户区改造共开工8.91万套,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任务的62.55%。目前,全区已获得国开行棚户区改造贷款授信1242亿元。全区棚户区改造贷款签订合同830亿元,累计发放332亿元。
今年上半年,自治区住建厅与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建立了工作协作机制,推进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建设等工作。全区对5885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实行了台账式规范化管理,通过全区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即可实时查询项目信息、项目进度图片等,及时了解项目进度和信息。
会议要求,下半年广西要抓紧项目建设进度,努力完成18.13万套的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各市县也要抢抓机遇,抓紧提取和使用国开行棚户区改造专项贷款,加快签订用款合同和提取资金。
各市县还要探索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缩短安置周期,消化存量商品住房。存量商品房较大的南宁、梧州、北海、钦州、防城港、来宾等城市,货币化安置占棚户区改造任务比例应不低于40%。
各市务必于2015年5月底前出台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方案,6月底前进入实质性“以购代建”阶段,9月底前全面完成以购代建和货币化安置任务。各市还要以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为契机,积极开展公共租赁住房多元化安置。
编辑:韦玮
本文来源: 南宁新闻网
07.05.2015 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