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县人民法院创新法律宣传载体成效好
巡回审理一件案 教育群众一大片
——横县人民法院创新法律宣传载体成效好
横县人民法院履行审判职能过程中,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创新普法方式,以巡回法庭、公众开放日和微博为载体,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切实增强了公民的法律意识,为社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巡回法庭 打造家门口的课堂
横县法院坚持将法制宣传与执法办案有机结合,通过开展“巡回办案”,把法庭搬到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打造百姓家门口的法律课堂。
家住横县马山乡的覃某在耕地种菜时被马蜂袭击,因伤势严重抢救无效死亡。覃某家属认为是黄某等3人在附近摘蜂窝,使大量毒蜂外逃,导致了这场悲剧的发生,遂将黄某等人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考虑到此类纠纷在农村具有一定的典型性,该院合议庭决定开展巡回审判。
今年4月23日,在横县马山乡政府大院内的榕树下,该院的“巡回法庭”如期开庭,长达两个小时的庭审活动引来了当地村委会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普通老百姓共100多人旁听。旁听人员表示,法院将法庭搬到乡政府公开审案,让老百姓感受到了司法的公开透明,更给老百姓上了一堂真实生动的普法教育课。
今年以来,横县法院深入田间地头、农家庭院开展巡回审判30余次,旁听群众达2000多人次, 在方便当事人诉讼、化解矛盾的同时,把审判理念、法律知识带到群众的身边,真正取得了“巡回审理一件案,教育群众一大片”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
公众开放日 开辟庭审体验区
今年6月25日,横县纪委组织全县领导干部60多人到法院旁听庭审一起公职人员涉嫌危险驾驶犯罪案件。被告人覃某系横县某局电教中心职工,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法庭上,公诉人就被告人涉嫌的犯罪事实依法提出指控,并逐一举证、质证,被告人覃某当庭认罪。近一个小时的庭审活动,让旁听席的领导干部们以直观的方式接受了一场“零距离”的警示教育。
庭审后,一位旁听的领导深有感触地说:“这样的教育方式真是震撼心灵,作为一名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党纪国法。”
这是该院开辟庭审体验区的一个缩影。该院积极打造“阳光司法”工程,通过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把老百姓“请进来”,通过具体、真实的案例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让法庭成为法制宣传的第一载体。
该院还与横县纪委联合制定出台《横县庭审旁听警示教育制度》,以制度的形式将公众开放日活动固定下来。今年该院已组织5场这样的庭审教育活动,参加活动党员干部达400多人次。
微博普法 谱写“指尖”上的法律
除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开展法制宣传,该院还积极探索利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发挥自媒体——微博的功能,向群众传播法律知识,谱写“指尖”上的法律。
2013年4月24日,该院开通了新浪官方认证微博,实现了在线普法、沟通民意、动态信息发布和庭审实时直播,直播庭审案件涵盖刑事、民事、商事、行政等多类型,以图文并茂的方式公开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
该院还通过微博把法院工作“晒出来”,让民众见证司法审判的全过程。法院官方微博开通一年多来,粉丝总量达6000个,至今共发布信息2000多条,直播庭审300余件,就网友的提问及咨询解答100余次,成为法院普法宣传、传递信息、相互沟通的重要渠道。
(记者 朱新韬 通讯员 杨岱洲)
编辑:梁丽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