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县峦城镇:打造承露塔文化广场 发展旅游产业

30.09.2015  16:13

  

  古塔古韵

      为优化人居环境,提升地方形象,今年以来,横县峦城镇集中力量加快推进以承露塔为主体,文化、休闲、娱乐集于一体的承露塔文化广场建设,全力打造承露塔历史文化景点,大力发展旅游产业。

  承露塔始建于明万历年间,重建于清同治年间,重建迄今有173年,为广西现存10余座古塔之一,被誉为"永淳八景"之首,1983年被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近年来峦城镇充分发挥峦城镇地理、环境和文化优势,在保护的基础上加快对承露塔的维修保护和开发,2013年投入200万元,用于修缮塔顶和塔身。在镇党委、政府的努力下,承露塔文化广场建设项目于2015年4月顺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将保留原本的历史文物和建筑,充分开发和挖掘地方历史和文化资源,把广场打造成峦城镇乃至横县最有品位、最聚人气集文化休闲旅游于一体的承露塔历史文化景点,增加城镇的休闲娱乐文化活动场所,提升峦城镇的地方文化品位,从而带动周边旅游业的发展和效益的提升。

  据了解,承露塔文化广场项目建设工程开工以来,峦城镇党委、政府克服种种困难,严格按照预定的工期和进度稳步推进工程建设,不间断开展巡查和督促,随时掌握工程进展情况,及时督促调整工程建设中的不足,总体工程进展顺利,实现了预期的工程进度安排。(潘叶玲)

   承露塔简介

  承露塔在横县峦城镇高村郁江岸边的一个山丘上。明万历年间(约公元1573-1620年)由知县童时明创建,清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再重修。塔身呈八角锥形,塔基底宽24人合抱,墙壁厚度24隅青砖,塔高7层共39米。塔基的夹墙内有螺旋式石阶梯可步行直上。塔顶的葫芦形塔尖1974年被雷击,崩塌了一小边,但整个塔身完好无损,古风犹存。1983年,被县人民政府列为县一级保护文物单位

编辑:罗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