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县法院开展"四有"服务群众二三事
横县法院法官帮困助学。 (横县法院供图)
横县法院把“审判工作搞得好不好,最终要看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标准,结合审判工作实际,从细微之处入手,时刻恪守“心中有民”理念,以过硬的司法作风和娴熟的业务技能服务好身边群众,获得了当事人的好评。
判后答疑
工人耐心等待终拿回工钱
针对赢了官司却拿到不到钱的当事人,判后横县法院进行耐心地答疑,引导他们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取得了双赢的效果。
被告人刘某两次请原告黄某等13人为其牛场打水泥地板。黄某等13人两次共打了2856平方米,报酬合计2.8万余元。完工后,刘某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工钱,黄某等人遂诉至该院校椅法庭。多次调解无果,该庭依法判决刘某于判决生效后10日付清所欠的劳动报酬。
然而,判决生效后,黄某等人并没有拿到工钱,为此事当事人情绪激动。承办法官一方面耐心地安抚黄某等人,告诉他们如果刘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可以通过执行程序拿回劳动报酬;另一方面积极联系刘某,告知其有能力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希望刘某能主动履行判决。经过多次耐心地进行判后答疑,刘某主动履行了债务,黄某等人也拿回了工钱。
牛车相撞
法官三进村调解促和谐
处于矛盾最前沿的基层法庭,法官办案更需要深入一线,直面群众的诉求,才能有利于矛盾的及时化解。1月14日,在该院校椅法庭承办法官3次进村调解后,一桩因耕牛伤人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在横县陶圩镇大塘村委甘谷村,钟某森驾驶的牛车与被告钟某银驾驶的牛车因一方耕牛突然失控,导致两辆牛车发生猛烈碰撞,钟某森受伤后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此事闹上法庭后,承办法官得知原告与被告不仅同村,而且有亲戚关系,若贸然下判可能会造成两家亲情缺失。
于是,承办法官两次进村对此事进行调解,但双方当事人在赔偿金额上存在分歧。承办法官第三次进村后,经过做思想工作,双方当事人都愿意各让一步,最终当场履行协议,双方得以再续亲情。
救助关爱
让特困人员感受到温暖
对诉讼中的特困人员,横县法院给予关心关爱,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执行人积极进行救助。
该院在集中执行交通事故、故意伤害赔偿等民生案件中,执行人员根据平时掌握的申请执行人的家庭状况和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情况,整理出符合救助条件的案件,进村入户进行走访和核实,调取证明材料,指导他们填写申请表格,积极帮助他们申请执行救助金。该院自2012年设立执行救助金制度以来,共对22起案件46个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金额6.47万元,为弱势群体送上司法温暖。
该院的执行救助工作践行了“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司法理念,执行救助就像一个小火把,点亮一个希望,给予一丝温暖。一把把的小火汇聚成大火,一点一滴的小爱汇集成大爱,让因意外伤害造成生活困难的弱势群体,让特困人员感受到了司法的阳光和党的温暖。 (记者 朱新韬 通讯员 卢才德)
编辑:覃凤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