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县:立法保护湿地 促进生态文明

02.12.2015  08:29

  记者昨日从横县了解到,位于横县的西津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已获国家林业局批准,试点建设有正在条不紊地推进。目前,由市人大常委会主导、横县人大常委会推动的《南宁市西津湿地公园保护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进入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程序,并通过一审。《条例(草案)》对西津湿地的规划、保护、利用等作了一系列规定,以后保护西津国家湿地公园将有法可依。

  科学立法严格湿地管理

  《条例(草案)》依据广西湿地保护条例,设立湿地公园管理处,解决湿地公园保护管理机构执法地位欠缺的问题,围绕“保护”核心,确定湿地公园保护、管理与利用的法律原则为“保护优先、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配套以政府建立湿地生态补偿机制,做好湿地周边农村发展事业,真正实现立法为民。

  另外,该《条例(草案)》严格控制湿地公园内旅游服务设施的建设,明确湿地公园规划区内不准砍伐林木、禁止种植速生桉,禁止采摘公园花卉以及买卖野生动物等14类行为,对于维护区域湿地生态系统完整、保护生物多样性、保障生态安全、发挥湿地的综合效益、促进区域生态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还原湿地公园美丽生态

  1665棵新栽的水杉在湿地堤岸旁挺立,400个人工鸟巢安装在水杉林里,灰背雀、白腿小雀等南迁候鸟在繁茂的林间翩飞鸣叫……这是横县西津国家湿地公园里常见的景观。“作为华南地区重要的内陆湿地,西津湿地每年都吸引了大量迁徙候鸟到此停歇和越冬,水杉的栽种及鸟巢的安装正是为了给南迁的鸟类提供更好的栖息环境,还原湿地美丽生态。”横县西津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工作人员韦毅介绍。

  为了进一步保护、还原湿地美丽生态,近年来,横县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西津湿地的建设和保护、周围环境的改善工作,在湿地的范围及面积、落实功能定位及建设目标、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建设投入、健全管理机构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今年以来,横县投入3000多万元清理整治水域养殖,对西津国家湿地公园内的10328个养殖网箱及3500亩淡水珍珠养殖进行清理拆解工作,截至7月底已全部完成计划拆解任务,相关补助费已经全部发放到养殖户。加快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现已种植芦苇10万株、水杉1665棵,建设人工浮岛21座,设人工鸟巢400个。

  分区管理保护开发湿地

  横县西津国家湿地公园是国家林业局2013年1月批准开展试点建设85处湿地公园之一,项目总面积1853.29公顷,区域具有永久性河流、草本沼泽、库塘、水产养殖场等多种湿地类型,已有湿地脊椎动物172种,湿地植物39种,湿地生态系统完整性好,属广西典型的库塘湿地。

  西津湿地建设是横县生态型社会公益性建设项目,湿地公园划分为湿地保育区、恢复修复区、宣教展示区、合理利用区和管理服务区等五个功能区,实行分区管理。

  未来,横县将围绕湿地保护工程、湿地恢复工程、科普宣教工程、科研监测工程、合理利用工程、基础设施工程、保护管理能力建设工程等七大工程展开建设,保护开发利用湿地,打造高标准的国家湿地公园。

  (通讯员杨芸    记者何任朗)

编辑:梁丽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