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县采取“五方式”深入开展廉政建设

14.01.2015  11:06

  南宁新闻网—南宁日报讯(通讯员 陆世杰)去年以来,横县纪委采取“五方式”监督检查基层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发现并及时纠正存在问题,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目前,已完成对29个基层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实现了全覆盖。

  横县纪委的做法是:

  集体听取汇报。县纪委常委会以汇报会的形式,集体听取基层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和党组织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情况报告。重点监督检查基层党委在选人用人、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支持纪委查办案件以及贯彻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方面的责任落实情况,着力找准落实主体责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开展问卷调查。向基层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普通干群发放《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调查问卷》,问卷涵盖选人用人、作风建设、落实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等方面共22个内容,全方位调查基层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

  组织谈心谈话。采取面对面、一对一的方式,由县纪委常委与基层党委班子成员、村委支书、二层机构负责人进行谈心谈话,重点了解基层党委领导班子的运行情况和班子成员的思想动态,听取干部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期待,为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供第一手资料。

  走访调查了解。县纪委常委组成4个组,深入乡镇的村委(社区)、公安派出所、计生站、中心小学和县直单位的二层机构,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个别谈话、随机询问的方式,了解基层单位干部作风、“三公”经费开支、执行强农惠农政策等方面情况。

  反馈督促整改。对通过听取汇报、问卷调查、谈心谈话、走访了解以及平时信访举报收集到的问题,县纪委以《督办整改通知书》的形式,责令基层党委在一定时限内进行整改,并进行跟踪督办。对整改工作不力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直至组织处理。

编辑:覃凤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