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欲结束婚外情 遭情人深夜泼硫酸致严重烧伤

06.02.2015  12:41

  因情人提出分手,男子李某将一瓶500ml的硫酸毫不留情地泼在对方的身上,造成她身体大面积烧伤。今天上午,三湘都市报记者从耒阳市检察院获悉,李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批捕。

  2012年6月2日晚11点,一名男子手中握着一个瓶子在耒阳市城北路一小区门口转悠着,不时地拿出电话拨打,但又不见他开口说话。

  一个小时后,一名女子向小区走来。男子突然停下脚步,径直朝女人走过去。“你到哪去了?为什么不接我电话?”面对男子的质问,女人抬头回应,“和朋友玩去了,没听到。”突然,男人拧开瓶盖,一手拉住她,一手将瓶内的液体全部倒在她身上。经医院诊治,女子身体被硫酸大面积烧伤,其中头部最为严重。

  警方调查发现,这起故意伤害案是因情感纠纷引发。据了解,涉事男子姓李,今年42岁。被他泼硫酸的女子姓肖,是李某的情人,两人曾发展婚外情3年。

  李某说,2008年他和肖认识,知道她和丈夫两地分居便开始追求她。不久后,两人确立了情人关系。2011年,肖某住到了耒阳哥哥家。随后,她在外打工的丈夫也回到了耒阳上班。“她提出和我分手,我没同意。”李某说,提出分开后肖就一直躲着他,以为对方有了别的男人。

  案发后,李某对自己的行为感到非常懊悔。他主动与肖达成调解协议,一次性赔偿对方各项费用共27万余元。在肖住院期间,李某支付了10万元治疗费用。目前,耒阳市检察院依法对其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