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积金提取政策放宽 无房单身汉每年可提万元
26.06.2015 14:29
本文来源: 广西新闻网
下月起,武汉家庭提取公积金的条件将进一步放宽。低收入职工提取公积金买房不需名下无房,无房单身青年每年最高可提1.2万元用于租房。
昨天,武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出通知,低收入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将进一步放宽。凡未婚职工月收入在1900元(含)以下,或已婚职工家庭月收入在3800元以下的正常缴存职工,如果没有使用过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满6个月后,本人及其配偶可每12个月提取一次公积金用于住房类消费,如买房、翻修等等,提取额度不超过职工个人账户内余额的一半。
此前,居民如果想提取公积金买房需满足月收入1900元以下、无公积金贷款记录、本市无住房、连续缴存满12个月等4个条件。
公告显示,职工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也进一步放宽。职工需缴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武汉市没有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每12个月提取公积金一次用于支付房租。提取额度方面,职工租住公共租赁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租住商品房的,提取额度根据武汉地区住房租金水平每三年调整一次,2015年到2017年,已婚职工家庭每年可提取2.4万元,未婚职工每年可提取1.2万元。此前,租住商品房的市民若想提取公积金支付租金,需满足每月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20%的条件,且单身职工每月最高提取额度不超过600元,夫妻双方每月最高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800元。
需要提醒的是,根据武汉地区现行公积金个贷政策,职工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公积金余额等相挂钩,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若准备利用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慎重选择是否提取。(记者宋丹丹)
本文来源: 广西新闻网
26.06.2015 1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