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鸣县严把任前档案审核工作
武鸣县充分发挥干部档案在干部选任工作中的基础保障作用,严格实行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制度,切实从源头上杜绝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现象,有效提高了选人用人公信度。
规范审核流程,确保公平公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谁管理、谁把关,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将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分初审、复审、确认三个环节。初审和复审分别由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小组和干部选任科室负责,分别对动议人选的“三龄两历一身份”及档案记载情况进行仔细审核,填写《干部任前档案审核情况登记表》并签署审核意见。审核结果由初审人和复审人分别签字确认后移送信息管理科装入干部档案,切实将干部任前档案审核的全过程记录在案,确保每个审核环节都责任到人,有据可查。
严格审核内容,确保真实完整。在干部任职动议环节,通过“一看二查三对比四归档”的方式认真审核干部基本情况,确认是否符合任职资格条件。一看,全面浏览干部档案,对干部成长经历等基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初步熟悉了解干部;二查,重点查阅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以及奖惩等材料,确认档案材料能否完整反映干部历史轨迹;三对比,对干部档案信息前后是否一致,有无不实、涂改、造假等现象进行纵向横向对比反复验证,确认档案材料内容是否真实;四归档,对干部档案重要材料缺漏的,及时通知干部所在单位和本人及时提供原始材料,对档案进行归类补充。
强化结果运用,确保有效监督。经任前档案审核,动议人选干部档案材料齐全,“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真实准确,符合相关任职资格要求的可进入正常干部选任工作程序;动议人选干部档案材料信息记载混乱且缺乏原始依据材料和证明材料的,或缺失材料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补充齐全的,尤其是材料涂改失实及重要问题情况不明的,暂缓干部选任程序,待确认后再定。考察结束后,经常委会或部务会确定为拟任人选的,对查档核实的干部基本信息及拟任职务一并进行公示,并根据档案审查核对情况据实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正式任职后,及时将公示确定的干部信息录入干部信息管理系统,作为以后干部信息审核的重要依据。
通过严格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制度,不但有效保障了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而且进一步拓宽了干部考察渠道,严把干部选任监督关口,从源头上提高干部选任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