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鸣县对驻村干部打分评优

05.06.2015  13:56

  武鸣县进一步加强驻村干部年度考评工作,对干部驻村进行了工作量化、考评细化,按绩打分,阳光评优,强化驻村干部管理,激发扎根基层、干事创业热情,有效地促进基层工作。

  科学设置评分标准,贴近一线量化。对驻村干部考核前,由县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县基层办、绩效办、扶贫办、乡村办和住建、环保和农业部门以及各镇党委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制定《武鸣县关于做好2014年度“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扶贫)工作分队及工作队员考核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考核内容、考核对象、分值、计分指标等。结合基层工作,细化计分指标。如驻村干部拟出的帮扶方案,有征求当地群众意见的计2分,未征求意见的不计分,等等。通过细化评分标准,增加考评的透明度,促使驻村干部牢记职责,勇于担当,心中有戒,积极接受群众监督和评判。

  突出基层测评考核,侧重一线评价。为客观真实评价驻村干部开展工作情况,该县除通过进村入户、召开座谈会、明察暗访等形式考评驻村干部外,还通过召开满意度测评会的方式进行测评,参加测评的人员由乡镇党政班子、村支“两委”干部、“两代表一委员”、部分党员代表、部分村民代表参加。测评采取百分制,参评人员根据平时所了解的情况,围绕驻村干部是否到位、工作态度是否积极 、是否为群众办好事实事 、群众是否受益等方面进行测评打分,确保评价公平公正公开,全面覆盖。

  强化打分评定结果,注重一线实绩。县委组织部将满意度测评打分结果作为驻村干部评优评先的一个重要依据,根据镇党委初步评价意见,在对驻村干部工作实绩和满意度测评打分的基础上,结合《南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失信人员从业惩戒规定(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对驻村干部进行综合考评,作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评定等次。考核分数在76分以上为称职等次,分数在60分—75分的为基本称职等次,考核分数在60以下的为不称职等次。优秀等次则在称职等次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因失信行为累计达3分及以上未达到6分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累计达6分以上的,年度考核只能评为基本称职。在2014年驻村工作队员年度考核工作中,全县457名驻村干部,被评为优秀等次的有92名队员,其满意度测评分均在90分以上;因诚信扣分原因被取消评定“优秀”等次和因失信行为累计达6分以上被评为基本称职各有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