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鸣县检察院聘请联络员扩宽民行案源渠道

24.06.2015  11:39

  广西检察网6月24日讯(通讯员黄倩桦)“希望监督联络员能够发挥优势,细心地捕捉群众诉求,检司联手共同扭转当前民行监督工作的尴尬局面……”近日,武鸣县检察院民行科干警、县司法所代表共聚民行检察与法律服务工作联席会议,温守东检察长的说话赢得阵阵热烈的掌声。

  这次联席会议旨在改善民行工作中案源不足、与群众沟通不畅等薄弱环节,拓宽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线索渠道,进一步将监督触角延伸到群众周围。

  为贯彻和适应司法规范化建设的新要求,提高办案的质量、效率和效果,更加突出监督重点,积极主动地服务和保障民生,该院民行部门今年5月与县司法局达成共识,共同拟制了《关于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与法律服务工作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并在13个乡镇司法所各聘请一名法律工作者作为民事行政检察联络员。聘用仪式是此次会议重要的一环。

  “我们司法局、司法所,尤其是被聘为民行检察联络员的同志一定要大力配合检察院的工作,明确目标和任务,一起为民服务……”县司法局局长潘福忠的一番话为联络员认真履职、细心服务奠定下思想基础。

  为让联络员对民行监督的具体事项有更加直观的了解,王庆副检察长详述了民行监督工作职能,列举出民行案件诉讼中主要存在的不规范、不合法行为。联络员们聚精会神地听着,还不时拿出笔来记录。

  “原来检察院还有监督法院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的权利啊,以后群众来咨询时,我们懂得引导途径了。”联络员小李的话也是大家的心声。在座谈中,联络员对于民行工作职能十分感兴趣,踊跃地就工厂排污、相邻纠纷、产权归属、婚姻关系等发生在群众周围的常见问题及监督范围、具体情况,引导方法提问,并表示将结合自身工作,充分履行民行检察联络员职责,广泛向群众宣传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并依法收集案件线索、引导有需求的当事人依法向检察院申诉,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出积极贡献。

  近年来,该院不断探索和创新民行监督方式方法,聘请民行检察联络员是该院进一步提升民行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群众认同度的又一力举。

  据了解,民行检察联络员的主要职责是正确引导不服法院民事行政案件判决、裁定的当事人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提供有关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线索,对于检察机关不予受理、不提请抗诉的案件,向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

  (作者单位:武鸣县检察院)